第427章 合作社的方式,先开两百亩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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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爷说道:“这是公家的地,到时候还是属于村里的。

所以每家来人做事,都算一些工分。不过工分不多,不少人不愿意来。”


     南竹村的人现在赚钱的办法多了,不少人就不愿意做这种卖力气的活。


     累不说,赚的钱也不多。


     苏何不说话,这个事情和他有一定的关系。


     不过他也是好意,叶振明也没有批评他的意思。


     苏何把袁术海以及李建仁的话告诉叶振明:“大爷爷,大棚的塑料薄膜,每亩地大概要七八块钱的样子。我自己打算种两百亩,村里怎么打算的?还有,这算是村里的,大爷爷是不是去注册个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也是公司性质的,不过是村里人一起,团结一起做事。当然赚的钱,也是属于合作社的。


     “说说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大爷爷对这个农村合作社也不懂,好吧,这个东西暂时还没出现。


     苏何解释道:“是这样的,我设想的农村合作社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以村里的模式开展,到时候合作社雇佣村里人干活,但要给与一定的工资。最后赚得的钱,算作村里的资金。如果要分红,就按照村里的人口来分。”


     这个没什么说的,既然是村里的,分钱肯定是按照人口来分的。


     只要是拥有南竹村户口的,都可以分钱。


     当然,嫁出去的女儿,只要迁出去户口,就不允许分配了。


     还有因为商品粮户口而迁走户口的,也是一样。


     这里,还有那些把户口迁到单位上的,也是一样不能分配。


     虽然可能有些绝情,但规章制度必须这样。


     否则的话,会有很多的麻烦。


     苏何一条一条的解释,又说道:“第二种,就是看各方出资了。


     村里人各自出多少的资金,来建设这个合作社。


     然后按照各方的资金比例,来算股份。


     之后,合作社有收益,这个收益就按股份来分配。


     比如大爷爷你出资五十块,我出资五十块,咱们就是对半分。这只是一个粗浅的比喻,道理就是这么个意思。


     然后合作社请人做事,工资就从一开始的资金里来出。后续的收益,也要留下一部分的资金来发展合作社。


     剩下的资金,才算是收益,按照股份分配给每个人。”


     苏何说的很直白,也容易理解。


     但叶振明却不好下决定,他擦了一把汗,说道:“行,我知道了。回头我们几个老家伙碰个面,再问问村里人的意思吧。”


     事实上,村里人的意思,不用问就知道。


     肯定是按照人口来分配。


     这样,他们不用出工出力,白等着分钱就可以了。


     如果按照股份来,第一个是他们没有那么多钱来出,第二个是,他们也舍不得出钱。


     苏何点头:“那我去看看后山那边。”


     这边算是村里的荒地,开荒出来,也是村里的。


     后山被苏何承包下来,至少七十年内,都属于苏何。


     前提是,苏何每年都按照市价给租金。


     这方面,苏何没打算要占便宜。


     按照现在的市价,一直租下去,最后村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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