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在小溪镇置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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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羊肉的第二天,林婉婉带着昆仑去了一趟小溪镇,去县衙找萧?办事。
正月里王家被办了后,首恶待秋后枭首,女眷卖房卖田凑罚款和抵罪的赎金。
林婉婉正缺田呢,她虽然是从五品乡君,可以食邑三百户,然而这只是虚封,并不是实封。就是说她每年能拿三百户的税钱,但根本没有对应的土地和居民,折成粮食就是一百石左右,荒年灾年还会减少。
因此她通过史家运作从王家买了三十亩地,王家人不肯卖给林婉婉,恨屋及乌。
之后田地丈量啊、春耕啊倒是一点没耽误,就是办地契的时间拖了很久,而且通过史家转了一手,又多了许多税费。
王家百十亩田地,如今基本卖的七七八八,都被?县的大户瓜分光了。
现在林婉婉算上分给自己的永业田,一共有五十亩地了,还有十亩口分田,一共有六十亩的地了。
如果按大唐正常的产量,这六十亩地实在不算什么,但林婉婉有化肥和高产种子在手,这些田地的能量就大啦!
光是棉花就种了三十亩,还有番薯、玉米、小麦、杂交水稻等等,今年林婉婉的收获不会少。
五月初,农忙还没结束,但对于只需要统筹指挥的林婉婉来说,已经没那么忙了。毕竟该种的都已经种下,后面打理的事自有庄客们费心。
她今天到小溪镇,除了田契的事,还要办买铺子和宅院的事。
现在钱那么多,镇上的四合院和铺子都可以买起来了。
大唐的房地产业虽不像后世那般发达,但也挺正规。而且律法都有规定,你是什么样的人就只能住与身份相匹配的住房和田地(当然?县天高皇帝远,并不严格遵守《唐六典》的)。
林婉婉如今是从五品的乡君,属于贵族官僚集团中的一员,在县治所在的小溪镇买个宅院实属平常,不买才叫奇怪。
今年得了乡君封号后,林婉婉就同?县史家、张家、王家、范家、方家等五家原本林家的姻亲恢复了往来,买房的事就有他们提供的消息做参考。
在大唐的城镇买房买地可不是单单有钱就行的,因为大唐出台了史上第一个的“限购令”。
《唐会要》中规定“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己亲邻买卖。”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想买田地房产,要先问过你的族亲和左邻右舍买不买,然后才能在市场上交易。
这是唐初为了方便管理臣民,维系社会宗族秩序,防止百姓随意迁移才制定的法律。
大唐可不像后世,拿个身份证就能随意流动,官府对人口流动是管理得很严的,尤其针对平民,恨不得将人世世代代绑在原地。
该种地的,你就子子孙孙老老实实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地,该打渔的子子孙孙老老实实住水边打渔。
林婉婉买的四合院,就是张家的邻居虞家出售的。虞家要迁回余姚老家,因此才出售这套宅院。
左邻右舍是张家帮林婉婉走动的,大家都放弃了购买权,才轮到林婉婉。
这套宅院一共有房三十九间,占地面积两点九亩,作价两百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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