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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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噎住:“这……”

    既然是偷东西,总不可能用脚偷、用嘴偷、用眼睛偷,更何况还是意和香这种特殊物品,手上必定会留下气味。

    经林稚提醒,沈小七顿时灵机一动,举起双手冲看热闹的人群走过去,“来来来,大家闻一闻,我手上究竟有没有那什么香的味道!”

    当即就有人伸着脖子凑过去,仔细嗅了嗅,评价道:“没有香料的味道,倒是有点蘑菇味儿。”

    沈小七:“我刚才就是去泡发榛蘑了。”

    一个人闻过,他又转向下一个人,绕了一圈,得到的答案十分一致:没有香味。

    也就是说,沈小七根本没偷东西!

    “大家现在可以放心了,我家店小二真的没有偷东西。”说完,林稚看向那已然傻眼的男人,“这意和香总归不是自己长腿跑进他怀里的,你说对吧,这位郎君?”

    一番动静下来,众人总算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呢!

    有人顺着林稚的话茬仔细一琢磨,拍手道:“我想起来了!我说怎的瞧着如此眼熟,你……这人是二楼朱记食肆新招的小厮啊!”

    “好像真是!怪不得那新小厮干了几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被店主人安排着做这种腌臜事来了。”

    “什么小厮,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那人脸色讪讪,负隅顽抗,“既是误会,那我也就不再深究了。我家夫人还在等我,先行告辞!”说完就要脚底抹油开溜。

    林稚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这和“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有什么区别?一个大男人,如此敢做不敢当,真是丢人到家了。

    一朝沉冤得雪,沈小七的怒火烧得正旺盛,哪里肯放他走,当即揪着他的领子,边拖边拽拉去衙门了。

    围观的人群连忙给他们让出一条路。

    尘埃落定,曹婆婆和李四郎均是露出一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刚才那几个说得最欢的食客也纷纷向林稚道歉,说自己看走了眼、冤枉了他云云。

    趁此机会,林稚不得不又为小食店陈情一番,好将未来类似的栽赃陷害全部扼杀在摇篮之中。

    等到围观人群散净,他才拿起扫帚开始打扫战场。

    幸亏买的大多是些木盘木碗,不像瓷器一样一摔就碎,虽然几个盘子在搡斗中不慎掉落在地,但好在都毫发无损。

    “林郎君这店里还是多招几个人为妙。”扫地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

    程砚清摇着扇子,浑身酒气,一看就是刚从隔壁曲园街出来。

    大概这就是富二代的底气,他这个二房东的日子过得倒是潇洒无比。

    林稚点头:“多谢程二郎提点,确实正有此意。”

    这几天客流量激增,他和沈小七忙得脚不点地,再加又发生这种糟心事,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是时候该把招兵买马提上日程了。

    “是朱记食肆?”程砚清道:“春风楼绝不允许此类恶性竞争事件发生,林郎君放心,我阿姊自会好好整治一番。”

    林稚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又点了点头。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梦幻的一天总算过去,林稚身心俱疲,摊在床上思考人生,无意中瞥见孟琼舟送来的那道新火。

    萤萤烛火颤动,照亮整个狭小的房间,也驱散了心头那丝阴霾。

    林稚忍不住想,他和孟琼舟现在应该算是好朋友了吧?

    不不不……不对。孟琼舟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

    连名字都不知道,算什么好朋友,林稚撇撇嘴,有些忧郁地进入了梦乡。

    转天午后,他和沈小七商量:“小七,我打算再招几个人,不知你意下如何?”

    沈小七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两人当天晚上就在店门贴了招聘启事。要求不多,会做饭便可,毕竟跑堂可以速成,厨艺却是不行。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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