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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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其实有很不错的家世,亲生父亲家是个县城里的大家族,只不过后来父亲过世,心胸狭隘好财的大伯给原主的母亲何云娘安插了一个通奸的罪名,把母女两人赶走。

    但是当时的何云娘已经怀有遗腹子,就是后来出生的李天赐,何云娘自觉一个女人无法抚养两个孩子,后来就找了一个鳏夫,对方也同样有一子一女,就这么搭伙过日子。

    可何云娘是一个极有“奉献”精神的人,对待继子继女如同亲生,哪怕继子继女好吃懒做、心术不正,她也一味包容,而遗腹子李天赐更是当成心肝宝贝一样,唯有亲生女儿李招娣,处处受委屈。

    后来原主的继父突然得了重病,花光了积蓄,不得不借钱治病。

    但是田里耕作的人家,哪有多少钱可以借,原主的继父就准备把继姐卖了。可是何云娘不同意,一旦卖给人贩子,孩子就生死难料,她不愿意继女受这份苦,故而秉着娘道的“伟大”奉献思想,让亲生女儿代替继女卖给人贩子。

    何云娘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她哭,她难受,她肝肠寸断,极为不舍得这个女儿,但是并不妨碍第二天原主被卖到人贩子手里。

    原主的一辈子,就是被所谓值得歌颂的娘道精神所害。

    她代替继姐被卖给人贩子,但是后来原主的大伯不知道是良心发现还是怎么回事,想要认回侄女,千里迢迢找到何云娘,他们不相信何云娘后来生的儿子是已逝弟弟的,但原主的出生是在大家见证之下,所以只准备带侄女回家。

    可是真正的李招娣早就被卖给人贩子了,哪里还在?

    正是因此,才给了继姐可趁之机。

    继姐看中大伯一家打扮富贵,又从何云娘口中知道李家有钱,就动了心思,想要代替真正的李招娣回家认祖归宗。

    何云娘竟然心软答应了。

    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明宛一直以来都不想顺着原书的剧情走,所以她被人民子弟兵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后来被李文畔伯伯收养,胡若弗带她来到北平,好像离原主本来应走的轨迹越来越远,但其实按照原著,继姐假冒代替李招娣之后,就被大伯一家带到了北平。

    因为大伯一家早在好几年前就举家搬迁到北平,买了个小院子一家子住在里头。但搬离了祖业,加上豪奢惯了,坐吃山空,又被骗了几次,渐渐的就没了钱。

    所以偌大的院子,一间一间的卖出去,最终变成了好几家人住着。所谓富庶,其实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但不论如何,这都意味着继姐会来到北平,明宛她或许还会遇上对方。

    她一点也不想掺和到原来的剧情,尤其是后来被何云娘认出身份的戏份,那简直是麻烦的开始。偏偏原主的护身符还在,她悄悄藏在衣服里面,层层包裹,还没来得及扔掉。

    李明宛准备找机会把护身符毁掉,可是她几乎都在胡若弗身边,烧掉的话味道太重,最好把上面的李招娣几个字的线拆了,然后将护身符扔到远一点的地方。

    只是她对这边还不熟悉,得等胡若弗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的时候,她再找机会扔了。

    而在明宛心不在焉的想着事情的时候,大家已经吃了大半,大人们讲一些故交老友,还有如今的变化,小孩子们,除了刘长征还在因为自己的过错而闷闷不乐,杨良玉已经恢复活力,十分想要和明宛讲悄悄话。

    或许是杨良玉的目光太过炽热,明宛回过神来,就看到手拿筷子,却总是注视着她,一脸跃跃欲试的杨良玉。

    不仅如此,她似乎还听见大人们说什么妓院、撤销、收容,但是明宛先前在楞神,所以不太能把这些关联起来。故而,明宛就没有深思。

    她直接侧头看向杨良玉,问她,“怎么了吗?”

    杨良玉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和明宛多凑在一起玩,可能小孩子的感情总是这么热烈,哪怕没有遇见多久,但只要想好了要照顾对方,就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对对方好,经常凑在一块。

    杨良玉更是这样的人,将喜欢或者厌恶都明确表现出来,很少掩藏。

    所以杨良玉小幅度的挪了挪屁股,距离明宛更近一些,然后小声道:“我们明天一起出去玩怎么样?”

    明宛摇了摇头,“我得问一问若弗伯母。”

    杨良玉理解的点点头,看胡若弗对明宛在乎的样子,就知道刚来的一段时间,胡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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