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瓜瓜瓜瓜瓜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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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精心呵护的长甲轻轻划过他的脸,如威胁的利刃又如温柔呵护的羽毛,她头戴金色凤冠,身穿锦绣绫罗,吐气若兰,低声附在他耳边道:“是,我就是要杀了他,要你,他的亲儿子亲手毁掉他杀掉他,叫他永世不得超生。”

    说话时,女人明媚的大眼睛狰狞异常,长指甲抠进肉里,划下一道淋漓的血痕。

    脸上的疼痛还来不及消化,地面陡然崩裂,顾迟秋毫无反抗之力地往下直坠,他滚落山崖,撞到树木、草丛,内脏被震得剧痛,最后一头磕在大石块上。

    “你的父亲不是他。”

    “你的父亲是……”

    “他才是你的父亲。”

    “杀了他,听母亲的话,杀了他。”

    “你帮我扳倒那个女人,我送你走上那个一人之下的位置。”

    意识陡然清晰。

    黑暗,没有任何风景的黑暗,鸟鸣在不远的地方肆无忌惮地响起,庄氏温柔地关照着什么,另一个女子清脆的回答声响起,而后大门开合,院子里又安静下来。

    顾迟秋坐起身来,平复着呼吸,背后一片冷汗。

    孟时今天醒得很早,隔壁鸡叫的时候她已经洗漱完毕,顾迟秋醒转两天了,除了偶尔发呆,眼睛仍然看不见外,一切正常。

    他出事前在村里的私塾干过几天,可惜现在眼睛瞎了,干不了了,他的科举之路也就此断送,私塾的老先生知道后感叹了好久。

    庄氏也很难受,孟时瞧见过不少次她边洗衣服边掉眼泪。

    顾迟秋偶尔发呆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孟时却觉得是件好事。

    原著里,顾迟秋的亲生父亲燕国公唯一的嫡子死了,为了有人能继承衣钵,他想起了某个早年送去别人家里的私生子,遂派人打听。

    人还没走,他就亲眼见到了那位如今姓顾的私生子。

    顾迟秋连中三元,于樱桃宴上才惊四座,短短几天内,不仅成了朝堂各大派系争相招揽的青年才俊,更是闺中千金们最想嫁的人,连宫中太后都对他青睐有加。

    燕国公出手如雷霆,在太后之前抢先将人招入麾下,重点培养。

    燕国公是个狠人,当时他跟太后两个派系的势力斗得如火如荼,加入他的顾迟秋自然成了对付太后的一把利刃,这不仅是因为顾迟秋聪明果决,能为常人所不能为,更是因为太后心知肚明,这个青年男子是自己早年抛弃的亲生儿子。

    二十多年前,当时还是世子的燕国公和同为大家嫡女的太后私下相恋,可惜两大家族的核心利益有冲突,在长辈的干预下两人分手,最终为了家族利益更是激烈争斗了许多年。

    入宫前太后怀过孕,那个孩子就是顾迟秋,他出身尊贵,却不能认祖归宗,几经周折被一个不能生育的举人收为养子。

    如果顾迟秋是主角的话,也算是妥妥的逆袭爽文模版,科举入仕,自身惊才绝艳,老爸老妈又是排名第一第二的大佬,那不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惜顾迟秋是大反派,他爹想利用他弄死他妈,他妈想利用他弄死他爹,最后爹死了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大受打击。

    更别说后来他发现所谓的亲爹并不是他亲爹,他亲爹另有其人,后来那个另有其人也不是,另有另有其人,顾迟秋彻底癫狂,起兵造反,最后被主角团打败,死状凄惨。

    综上所述,孟时觉得顾迟秋还是不要科举入仕比较好,毕竟他爹娘过于变态,二十年前海誓山盟,二十年后你死我活,这种原生家庭有多远躲多远,一根毛都不要沾是最明智的。

    顾迟秋现在身上有个秀才的功名,虽然没什么经济效益,但至少他自身的徭役可免,比普通人家男子已经好上许多。

    至于往后的事,孟时是个乐观的人。

    就算读不了书,顾迟秋还有那张脸呢。

    想到顾迟秋的脸,孟时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往镇子上走。

    家里的顾迟秋:阿嚏!

    孟时跟果子店老板的合作渐入佳境,她现在到他这里拿货已经不用押金了,孟时也不只在街上叫卖,而是拿着样品挨家挨户地跑,做上门销售。

    她人美嘴甜年纪小,心里就算有九曲十八弯,脸上也是十足的老实真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果子店的老板美滋滋地数着订单,孟时则高高兴兴赚她的佣金,家里经济条件一日好过一日,当她家连续三天飘出肉香后,周围的邻居们也都注意到了顾家的变化。

    “顾家阿娘,你儿媳天天往镇子上去,做什么呢?”庄氏出门打水的时候,有跟她相熟的妇人打探道。

    “做工。”庄氏道。

    这是她跟孟时约定好的说法,孟时天天往外跑,家里又突然有钱了,村里的人不免猜测。

    反正有闲话是必然的,他们也没办法一家家解释,那就少说少错,只说做工,其他一律不提就罢。

    “做工,做什么工啊?”另一人问。

    庄氏笑道:“我也不晓得。”

    她的笑容不似作伪,周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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