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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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梅爱芳看着自己的妹妹,心中十分不是滋味。
自己的妹妹梅艳芳才四岁半就跟着自己在荔园游乐场表演,经常不过是出了一点点失误,就会被母亲毫不留情的打骂。
还有,这么多年,自己的妹妹还也是第一次穿上一件属于自己的新衣服,以前从小到大妹妹穿的衣服也都是自己以前穿过的旧衣服衣服。
不过梅艳芳从小就聪明懂事,虽然受了很多的委屈,但是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而且周围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就算比他们强也强不到哪儿去,所以小梅艳芳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但是她作为姐姐却不这样认为,凭什么自己的哥哥可以穿新衣服,可以去上学,自己学完出来演出挣钱。
这是梅爱芳唯一不满的地方,她们的母亲实在实在是太偏爱她的两个哥哥,自己和妹妹辛苦的表演挣钱,但是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也先是给两个哥哥,两个哥哥吃剩下的剩下的才是自己姐妹两人吃。
但是现在时来运转了,现在自己两姐妹终于能过上好日子了,要是那个抛弃自己的母亲知道自己姐妹两人被港岛大亨娄家收养了,不知道会后悔成什么样子,而且还有个炎夏人首富的叔叔。
她一定会跑来跟自己姐妹两人上演一出母女情深吧。
梅爱芳虽然岁数不是很大,但是也算见识过社会的复杂,不过这种都不重要了。
以后她们姐妹俩就再也没有以前那个母亲了,只有现在的母亲的娄晓娥,她们俩这几年也算是还清这些年的生养之恩。
而在院子里散步的张忠华也心中很是感慨,未来的港岛女儿的艳芳也成为了自己的大侄女,真是造化弄人。
‘嘿嘿,还挺有意思的!’
张忠华心中忍不住偷笑,然后她又想起了刘姐的那个女儿,叶苏群,也就是未来的唉爱超级波霸叶子楣。
“自己跟她妈妈太熟了,下不去手,可惜啊!”
张忠华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老板,什么可惜啊?”
一旁的张龙一脑袋问号的向张忠华问道。
“没什么!对了阿龙,去查一下要带走两姐妹的人是义群的什么人,然后给他送十万美金。虽然他安排人带走两姐妹肯定没有好事,但是也给我解决了不小的麻烦,而且他毕竟也花钱了。”
“是,老板!”
翌日。
娄晓娥带着梅艳芳两姐妹去医院做了个全身检查。
发现身体状况还不错,只不过有一点点营养不良,这个年代平民家庭孩子有更大一部分多多少少有一点营养不良。
不过虽然有些营养不良,但是好在两人并没有伤到根本,吃点好的补一补,好好养个一年半载就可以恢复健康了,然后娄晓娥就带着梅艳芳两姐妹离开了医院。
中午,因为两姐妹身体健康,心中大石头彻底落地的娄母和娄晓娥带着两个人来到了玉皇大厦玩儿。
张忠华也带着梅艳芳姐妹在集团高层面前为众人隆重介绍了这两位娄晓娥的养自己的大侄女。
集团的众人也是羡慕的看着两个小女孩儿,两人能从社会的最底层,直接进入娄家简直是把八辈子的福气全都用完了。
成为娄家的女儿也就罢了,他们看自家老板在一旁对这两个小女孩儿也是喜欢的紧,这才是真正的是一飞冲天,苦尽甘来。
中午在玉皇大厦的食堂吃了一顿让梅艳芳姐妹眼花缭乱的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美食,娄母和娄晓娥带着两人离开玉皇大厦,来到中环购物,她们要给两人买些衣服。
在几人离开之后,张忠华则是从位于大厦顶层的办公室来到了玉皇报业所在的十一层,因为已经到了报纸正式发行面世的时候了,而正式发行的时间就是明天,他得过来最后再把把关。
张忠华一进林行知的办公室,林行知就把自己的宝座让给了张忠华,然后把一张报纸递给了张忠华,然后略有些激动的说道:“老板,这是明天准备发行的《玉皇日报》的样报,这次咱们肯定会一炮而红的。
新闻板块是这几天发生的国际大事;金融方面的主要就是我们推出的玉皇指数;小说则是刊登古龙先生的《萧十一郎》和您写的《盗墓笔记》。”
张忠华接过林行知递过来的报纸认真看了起来,首先看到的就是头版头条,是玉皇报业针对港岛股市推出玉皇指数的消息。
报纸上对推出的玉皇指数介绍的很是详细,而且还贴心的吧玉皇指数的计算方法也公布出去,方便证券公司研究玉皇指数的合理性。
张忠华看完头版头条然后看起了小说板块古龙的《萧十一郎》,这个连续剧他在看过,而且还不止一个版本。
连续剧可都是很精彩的,但是小说他并没有看过,毕竟这个小说太老了。
小说主要讲的是狼群中长大的天下第一大盗—萧十一郎和出身名门的天下第一美人—沈璧君,还有风四娘之间的江湖故事。
《萧十一郎》中,江湖各方势力都在追寻“割鹿刀”,张忠华想起了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的名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张忠华随后看起了《盗墓笔记》,里面剧情也被自己修改了不少,毕竟现在的科技可没有那么发达。
小说的的措辞也被几个编辑稍微进行了修改,这次张忠华并没有完全自己写,而是写了个详细的大纲,然后交给了编辑进行创作,然后自己在看一遍,让编剧根据要求进行修改。
代写这事儿在现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天龙八部》就有一部分是倪匡代写的,倪匡还不顾金庸的嘱托直接把阿朱给写死了,还是死在降龙十八掌之下,这让书迷直接炸了锅,差点组团去砸金庸家玻璃。
“对了古龙现在是什么情况?还是每天喝酒?”
张忠华好奇问道。
“老板,熊先生在中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白天的时候在家写作晚上去酒吧喝酒,生活过很是潇洒。还没事跑来公司,然后从食堂那里带走不少酒回家喝。”
林行知笑着对张忠华说道。
“哈哈哈,这个古龙。唉,随便他吧,只要他不断更就行,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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