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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一行人中资历较深的几个替歧桑说了句话:一开始挺随和一姑娘,是三年前,意外从四楼掉下去,摔断了腿才性情大变的。至于什么意外会摔断腿,这是舞团讳莫如深的禁忌话题,没人敢提。
新鞋鞋头还是硬,歧桑把染血的那双穿了回去,离开排练室,拐进一侧昏暗的楼道。
装的声控灯,沉寂三十秒自动熄灭,歧桑心里打着节拍,每回数到二十九秒时,重重敲一下地。
陆清桉是在这时出现的,准确来说,歧桑是先听到他的脚步声,才看见的人。
黑色长款羊毛大衣,腰部用腰带收着,衬出宽肩窄腰的利落身形,肩膀处不知道从哪沾上几滴水珠,泛着光,像小时候玩过的玻璃珠。
他出现得毫无征兆,错愕支配下,歧桑差点忘了敲地的动作,只顾和他进行无比暧昧的四目相对。
那一双饱含缱绻的眼睛,在灯光下,是漂亮的茶褐色,含着几分笑意,会说话似的。
她甚至能预想到他的开场白,百分之九十九逃不过一句“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歧桑也觉得是真巧,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居然能在两天内见上两回,如果不是巧,那就只能是处心积虑的安排。
为一个半毁容的状态的人?多荒谬。
心里这么想着,她的眸光跳了跳,更加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哪成想,他说的却是:“不巧,刚才打眼到你的背影,才跟来的。”
承认得如此坦荡又出人意料,歧桑心头出现转瞬即逝的慌乱,不受控制地想:跟着她做什么?
还有。
“你只见过我一回。”
这句话还有另一种表达:你是怎么做到看见背影就认出我来的?
陆清桉眼角眉梢挂上柔和的笑意,意味不明地给出一句:“得分人。”
言下之意:我不是谁都能认出来,你是特例。
歧桑愣了愣,觉得他操弄话术的本领是真的强,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堵得无话可说。
她别开眼,跺了下脚,延长了声控灯的发亮时间,在极静的环境里,轻声问:“你怎么会在这?”
“受人之托,来办点事。”陆清桉半真半假地回。
陆清桉外祖父母都是沪城人,四年前外公生癌去世后,留下外婆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本想把她接到北城,不曾想外公葬礼隔天,他也出了事,被迫去国外治病。
他了解外婆这性子,绝对忍受不了异国他乡的生活,也就没提要带她一起出国的想法。
一晃四年没见,外婆还是那个样,头发染成墨色,笑起来像个孩子,虽年事已高,精气神依旧好,话匣子一打开止都止不住,昨晚他从会所回来后,拉着他一次性聊了几个小时的天。
从她口中,陆清桉听到最多的是“芭蕾”两个字。
外婆年轻时跳过芭蕾,在舞团当过几次领舞,结婚生子后放弃了舞蹈事业,但骨子里的热爱始终没法磨灭,这几十年如一日地关注着芭蕾,也就在几年前,被她发现了一颗金子。
只不过这金子在舞台上发光的时间很短,转头就被命运无情的潮水吞卷,埋进厚重的沙石里。
“这姑娘条件是真的好,也是可惜了,自从她受伤后,我就没在大舞台上见过她了。”
老太太余光一扫,起了别样的心思,把主意打到自家外孙身上,“古有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
话还没说完,被陆清桉打断:“您是不是想说,今有陆小桉为博外婆一笑,挥金如土只为捧她偶像登台?”
老太太听乐了,赞赏地竖起大拇指:“是这个说法。”
陆清桉一阵好笑。
他又没有只手遮天的本领,还能操控一个人的前途不成?
就算能把人捧回原来的位置上,到时候这人往舞台上一站,脚尖一转,水平一暴露,只不准被观众扔臭鸡蛋轰下台去。
陆清桉没把外婆这些话放在心上,笑着打马虎眼,连声道您说的是,被您看上的那一定是顶顶好的人儿,改明我就找个机会托人引荐一番。
老太太被哄得眉眼弯弯,直说在国外待了几年,怎么变得油嘴滑舌的。
说完,调出那姑娘之前登台的视频,非要外孙陪自己一起看。
陆清桉心不在焉地扫了眼,视线停住了,“外婆,您这偶像叫什么名字?”
“这小姑娘叫歧桑。”光说的还不够,时髦老太太及时调出了百度百科,“这么写的。”
怎么写的并不重要,因为在那之前,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被照片上的人夺走了。
白霜一半般的肌肤,淡妆涂抹,和素颜时没多少差别。
觑见他这副反应,外婆抬眉好奇地问:“阿桉,你在笑什么呐?”
这姑娘长得也不喜感呀。
他含糊地说没什么,脑袋里跳出来的第一反应是这世界可真小。
怎么就小到,处处都能捕捉到她存在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