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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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室的灯光被氤氲水汽晕染地格外柔和,宜笙纤长白皙的手臂环在秦见川脖颈之上。

    两人自相识的日子里,几乎每天都痴缠黏腻在一起。好像怎么都相拥不够,贪心地恨不得时时融在彼此的身体里才好。

    宜笙睡着的时候,秦见川还在给她擦手。

    最近她的睡眠质量直线上升,再也没有做过那个困扰她多年的噩梦。不知是高强度体力运动过密,还是孤独的灵魂得到了温存。

    翌日,宜笙自然醒来时,秦见川正在客厅鼓捣鱼竿。

    “回伦敦前,出海钓鱼怎么样?”他问道。

    宜笙站在他身后,自然地环抱着他脖子应好。

    于是第二日天蒙蒙亮时,两人便驱车去向威尼斯海滩。

    秦见川先带着宜笙去了趟他母亲开的花店,冷藏冰柜里有提前包扎好的单束百合花。

    “我家的传统,清晨要在海滩放上一束花。”秦见川解释道。

    宜笙将这种清晨向大海进献鲜花的做法归结于,浪漫家族才会有的传统。

    而当她与秦见川牵手到达停靠游轮的港口时,她发现就连那艘游轮上都印有百合涂鸦。

    宜笙抿唇,心想大约只有恩爱夫妻才会偏爱这种象征至死不渝爱恋的花。

    也难怪培养出来的孩子,自信有风度。日后,无论谁嫁给他,都会被很好的宠爱。

    而她,借做一段避风港,已是此生至幸。

    游轮刚发动时,宜笙手机响起。

    看着来电备注,她心一颤,独自站在甲板一侧接通。

    “妈妈。”宜笙轻声道。

    那边的女声带笑,但又有着笑不从心的漠意,“囡囡,快在外面玩一个月了吧,还不回家么?”

    宜笙舔了舔唇,余光内秦见川已经开始布置海钓位置,“妈妈,我会很快就回的。”

    “你这孩子,很快是多快呀?”林胤拖着长音,“冬至前必须回来,我们要和秦家吃亲家饭。”

    明明温和的声音,宜笙心脏却如同蒙了层寒霜,“妈妈,我还不”确定。

    “笙笙呀,妈妈允许你在伦敦、洛杉矶放肆的玩,但可没有玩疯的道理。”林胤语气不紧不慢的,压迫感却十足,“妈妈还是要提醒你,这场婚事可不只关乎咱们家和秦家的利益。”

    “”

    “你如果想可怜的月亮永远躺在那不能见光的病房里,就继续疯玩。妈妈的小天鹅长大了,想飞往外面的天空看一看,也是可以理解的。”

    宜笙顿住,喉咙仿佛一瞬间被人攥在手心。

    她一张口,便呛了满胸膛的海风,“妈妈,冬至我就回去。”

    “好孩子,妈妈就知道,你从来不会让我失望的。”林胤笑着,将电话挂断。

    而宜笙握着早已黑屏的手机,站在甲板上,久久回不过神。

    今日海上风光和煦,是个大晴天。秦见川带着一顶鸭舌帽,站在光下。

    他衬衣袖子半挽,手臂上虬结出一条青筋,正在专心的拌鱼饵。

    不知是不是他人长得好看的原因,所以连阳光都显得格外仁慈。

    将他衬的矜贵中又多了几分少年气,一点没有二十八岁成熟的样子。

    多时,秦见川架好鱼竿,才发现身边没人,频频回头寻她,“站在那里不晒么?”

    宜笙看着他,心底是说不出的无力。

    平复多时,才慢慢走向他。

    “钓鱼就是比较无聊。”见她神情怏怏,秦见川说道。

    宜笙十分自然地坐到他怀里,纤瘦的人刚刚好窝在他心口,“不是无聊,只是昨天我们睡太晚了,现在还有点犯困而已。”

    秦见川松开鱼竿,顺势抱住怀中人,“是我不好,明知道今天要海钓,还闹你那么晚。”

    宜笙阖上眼,感受海风轻抚脸颊,还有秦见川身上淡淡的薄荷烟草味萦绕。

    她甚至想,如果时间凝滞在这一刻就好了。

    普普通通的富二代其实也不错,没有父母战争,家族使命。

    他们就做一对平凡又恩爱的小情侣,将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下去。

    莫名的,她鼻腔都开始泛酸。

    “我想听歌,你给我唱歌好不好?”宜笙问道。

    自从知道秦见川组过校园乐队,宜笙基本每晚都会让他给自己唱歌。

    “天天都要听歌呀,你说哪天我因为工作不在你身边,小姑娘再失眠可怎么办?”秦见川轻笑,“不过今天得做个交易,我给你唱歌,你给我什么?”

    宜笙睁开眼,看着他瞳孔闪动,“那我也给你唱一首歌。”

    “好。”他低声宠溺,“今天想听谁的歌?”

    宜笙看着茫茫天际线,又往他怀里缩了缩,“想听周杰伦的红尘客栈。”

    那是一首描写武侠爱情的歌,天涯、红尘、尽头和风沙。

    歌词中的侠客愿意为美人封刀隐没,与爱人做一对寻常人家东篱下。

    宜笙也在无数个温存的时光里幻想过,天鹅叛逃。

    可她身上实在背负太多了,芭蕾梦想,宜家千金,还要与她牵绊着生命的姜月亮。

    或许叛逃的人生会是幸福的,但她的余生,将会存活在无尽的愧疚之中。

    她会变成当年那些趴在窗户上的叛徒,而月亮则是濒死在床褥上的孤鬼。

    所以,她又不敢了。

    秦见川的乐调没有周天王悲壮的感叹,他声音是潇洒低沉的。

    同他的人一般,缱绻、温柔又多情。

    他唱的红尘客栈里,侠客愿意隐没,美人也愿意追随。

    东篱下也好,浪迹天涯也罢。

    只要身边是彼此,便足够风雅。

    所以一首歌结束时,宜笙眼眶都是烫的。

    她从前被关起来彻夜练舞,都没觉得委屈想哭。

    可此刻,心里却有着不成调的悲怆。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我还很小。当时觉得有一句歌词很不好——我只求今朝拥你入怀抱。”宜笙轻声呢喃着同他讲,“你说,人生那么长,为什么只有今朝。”

    她是直到此刻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这一生的路本就又远又艰难,甚至不由自己控制。和谁在一起,厮守一生,都是种奢侈又渺茫的期望。

    甚至,奢侈到,只敢说一句,但求今朝。

    “你觉得不好,我们就生生相拥。”秦见川不知道她心中所想,只觉得是女孩子突然的感悟,“你准备给我唱什么歌?”

    宜笙呛了口海风,肺都是凉的,“我唱,你猜歌名。”

    “好。”

    宜笙又看他一眼,开口那一刻,嗓音都是颤抖的。

    “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难道是缘分,难道是天意。”不知是不是坐在风口的原因,宜笙眼眶都是红的。她边轻声哼唱,边伸出手去摸秦见川鼻梁。

    她想老天真的不公平,相遇既缘分,相遇既天意。

    为什么却只能但求今朝。

    她眨了眨眼,藏住泪花,唇贴在他胸膛处,继续哼唱道:“你存在,我深深地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

    宜笙唱完,秦见川久久才开口道:“我可以理解为,这是在向我告白么?”

    宜笙没有回应,只抱得他更紧。

    那天,两人终是一条鱼也没钓到。

    又因为翌日便要返程回伦敦,只在游轮上吃了餐午饭便原路返程。

    宜笙看着手机上的日历,距离冬至,还有最后一天。

    伦敦的清晨,窗外冒着寒气,宜笙却一大早就醒来。

    她看着身边人沉睡容颜,许久之后,她才舍得将他叫醒,“今天我们去泰晤士河玩吧?”

    秦见川睡意尚朦胧,翻了个身,仅是本能地翻了个身抱住她,“今天恐怕不行,我有点事情要出门处理。”

    宜笙咬了咬唇角,沉默多时,最后却是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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