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不出的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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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钟二娘看到这“穷途客栈”门口贴着的告示时,丝毫不觉得温暖和正直,只觉得荒诞和可笑。

    江湖中越是身怀绝技之人,越是不敢口出狂言。什么收留天下所有穷途末路之人,写这告示的人真经历过什么叫穷途末路吗?她钟二娘长这么大,一直都是靠拼命才活下来的,比寻常人更懂得穷途末路的意味,所以也更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钟二娘立刻客栈门口,悄无声息地向肉铺走去。

    如今的钟二娘已经变了,不再是当年那个为了生存一次次拼命的她了,尤其是在有了儿子铁娃之后。

    当年跟叶随风一起离开凤陵城,也曾到其它各个大城小城住过,凭借俩人的身手,偷过,抢过,也帮人做过打手赚钱活命,这些都不难。她跟叶随风没有分道扬镳的原因还是凤陵城的追捕令。

    在一开始那一年里,凤陵城还真的派出过人追杀他们,还真的找到了他们,而且不乏高手。那种情况下就跟当初俩人合力杀出凤陵城不同了,当初是杀了个出其不意,而后来则是敌在暗我在明了。厮杀过几回,几次解决了那些麻烦,但她和叶随风也都负过伤。

    在那种都无法独自面对敌人的情况下,俩人好上是一种必然。好上之后,钟二娘便平生第一次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钟二娘当年在土匪窝、流云帮,看过多少男男女女打情骂俏、混居一处,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叶随风在门派内,也看过师兄师妹们的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甚至修成正果的也有很多。但逃亡路上他俩好上了之后,在一次次合力击退追杀之人,在一天天的相依为命之下,皆感觉被逼无奈之下的真爱的美好。

    过了大半年,追杀的人渐渐少了。过了一年,追杀的人彻底没有了。凤陵城看来也没那么无聊,追杀不到也就算了,说起来风波门和流云帮正享受凤陵城的荣华富贵,何苦来哉要在这乱世跟他们不死不休?

    本来夫妻俩在一个小城住下挺好,但是钟二娘没过多久就怀了孕。

    怀了孕的钟二娘突然提出要去山里住,越偏越好。叶随风一开始不同意,说山里不方便,再说现在已经没人追杀他们了,没事。

    但钟二娘执意如此,叶随风只能陪着她到一个小山里搭了个木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个小山,就在云土国城外十五里。

    钟二娘怕的是那个万一。一来是凤陵城。二来自己长大这一路,杀过的人太多,多到自己都记不清了。万一哪天碰到一个仇人,自己不认识,但对方不见得不认识她。如果是以前,她不怕。但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有一个孩子,钟二娘便接受不了这个万一。

    走到肉铺前,肉铺的门刚支开一条小缝。令钟二娘微微惊讶的是,如此早的清晨,居然已有一个七尺大汉在自己前面等着肉铺开门买肉。

    “快开门,快开门!”那大汉一脸的络腮胡,冲着肉铺笑骂,“就你们这生意做得,早晚关张!”

    从门内探出一个小厮的脑袋,看见大汉就讨好地满脸堆笑:“李大哥,今天这么早就来了?”

    “我昨晚睡不着觉,突然想到当年金风城赫赫有名的钱氏肉饼,就琢磨着给客栈那几个家伙做一顿钱氏肉饼吃吃,让他们尝尝我老李的手艺!”老李哈哈大笑,“快快快,给我弄十斤猪肉,要屁股肉!”

    “哎,哎!”小厮熟门熟路地弄,内心却在笑话:十斤猪肉,就客栈那几个人,照死也吃不完,真是人傻钱多!也亏得是他们,要不这乱世,谁还吃肉?没人吃肉,自己怕是也要喝西北风去,“好了,李大哥,正经野猪肉,昨晚上猎户刚送来的!”

    这年头,在这云土国已经没有家猪了,所以肉铺的肉完全靠猎户上山去打猎,打着什么就是什么,有一天没一天。

    老李拎着那肉,把肉转了个圈,仔细看了看,越看越喜欢,心里已经想着它们变成肉饼的滋味了!当厨子真好啊,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行当!

    “李哥,要是我哪天吃不上饭了,也上你们那穷客栈跟你们一起吃肉去呗?”小厮又说。

    老李瞪大眼睛:“是穷途客栈!”

    钟二娘听到此处,忍不住抬起头又打量了这大汉一眼。

    恰逢老李转身,四目相对,老李盯着钟二娘。

    “干什么?”钟二娘冷冷问道。

    “印堂发黑,你要倒霉了。”老李咂咂嘴。

    钟二娘眉头登时大皱,但想想还是忍住了。这要是以前,哼,说不得得好好教训他一顿。

    老李也没多说,给了钱就拎着肉摇摇晃晃地走了。

    小厮这才看向钟二娘:“您今儿要点什么?”

    小厮认得这个女人,半个月前来过,出手阔绰,给的都是银子!

    “有什么?”钟二娘也不废话。

    小厮压低声音,小声说道:“梅花鹿,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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