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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母给家里每人沏了一碗盖碗茶,忙活完,回了灶房,菜已经备得差不多,林兰兰拎了一块五花肉来,想着她应该是馋红烧肉了,便临时起意添了一道菜。

    沪市的红烧肉那可是全国有名,也是夏母的拿手菜,谁吃了不夸两句,说比国营饭店还要地道。

    夏母喜欢做饭,但每天如一日,也有厌倦,就比如搬来延市后,心情原因,最近做饭就不怎么积极,要不是顾及大儿媳,就俩大老爷们儿子,她都懒得伺候。

    而今天,特别来劲,从林兰兰喝八宝茶就知道,是个喜欢吃的小馋猫,这样的人,心思单纯,也好相处。

    没什么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解决不了,那就两顿。

    家里多个好吃的,夏母比谁都高兴,满满的成就感。

    灶房很快传来切菜炒菜的声音,伴着夏母轻哼的不知名小调,忙碌的日子慢下来,多了烟火味,夏辰安将手插进裤兜,指尖触及到兜里的奶糖,余光忍不住地瞥过去。

    夏辰静和李玉珍围着林兰兰给孩子取名字,林兰兰认真思考,每隔两三分钟说一个,每一个都能念两句诗词。

    她的声音偏冷,却不失清脆动听,朗诵诗歌,别有一番味道。

    夏辰安不由在心里感叹:原来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呵~矫情了。

    最后决出三个名字由夏母挑选:夏子昂、夏子深、夏子林。

    夏家有字辈,夏辰安兄妹四个是“辰”,他们的孩子是“子”,夏家老二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夏子文和夏子武,夏辰丰的大儿子,夏子成。

    三个名字,夏母都喜欢,端着饭菜进来,张罗大伙上桌吃饭,“那就夏子深吧,剩下的两个留给老三。”

    “不需要。”夏辰安一口拒绝,起身坐到林兰兰斜对角,默默地将红烧肉往对面挪了挪。

    梁其友爱吃红烧肉,梁母经常在家做,林兰兰却是第一次见着这么漂亮的红烧肉。

    没错,是漂亮,色泽红亮,甚至反光,看着就很有弹性。

    而梁母做的红烧肉乌漆嘛黑,跟煤炭差不多。

    林兰兰盯着手边的红烧肉,眨了眨眼睛,一向对吃的东西没什么兴趣的她,突然有了冲动。

    夏母给林兰兰夹了一块红烧肉,笑眯眯地热情推介道:“我们老家的做法,快尝尝,合不合胃口?”

    也给夏辰安夹了一块,不过带着气性,动作大,直接扔他碗里,“什么不需要?你不生娃啊?”

    “夏同志是不是嫌弃我取的名字不好听?”林兰兰拧眉,有点失落。

    夏同志好像很讨厌她,不仅不跟她搞对象,连她取的名字都不喜欢。

    “不是,没嫌弃,你取的名字很好听。”夏辰安立马解释,生怕晚一步,林兰兰有所误会,“只是,夏子昂和夏子林都是儿子名字,我喜欢闺女。”

    他见不得她受一点委屈,更受不了这份委屈来自他。

    “夏同志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取女孩名。”林兰兰心情转晴,夹起红烧肉咬了口,甜甜的,一点不腻。

    夏辰安跟着咬了一小口,也觉得今天的红烧肉格外香甜。

    不仅红烧肉甜,鸡汤也甜滋滋的,不知道是夏母放了红枣的原因,还是看着林兰兰吃东西,特别下饭。

    夏辰安发现,林兰兰尤为喜欢甜食,一吃甜食,眼睛就会眯起来,即便没笑,也是弯弯的月牙状,很好看。

    今天的饭菜很丰盛,吃到一半,夏母端上来黄土高原特色美食——羊肉泡馍。

    羊肉汤炖了一上午,汤色奶白,热气腾腾,烙饼已经掰好放碗里,细碎软烂浮在汤面,撒上小葱和香菜,天冷来一碗,赛过活神仙。

    “老三不是说小林想吃羊肉泡馍吗?昨天一大早就去供销社排队,好不容易抢回来两斤鲜羊肉。”要不是上了心,没个正行的小儿子,他能干人事?夏母太了解夏辰安了,而且这些事,他嘴硬,肯定不会跟林兰兰说,夏母帮忙帮到底,操碎了心。

    上回听墙角,梁其友带唐文莉去吃羊肉泡馍,林兰兰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探了下头,连她自己都没察觉,没想到夏辰安记住了。

    不过是原主想吃,不是她。

    夏辰安不自在地端起羊肉泡馍闻了闻,转移话题:“妈,这个味是不是大了些?”

    她身体不好,应该受不了膻味重的东西。

    “不大,”林兰兰用力地吸了吸鼻子,眼睛有了亮光,“很香。”

    随即,撅起小嘴,吹了两下,咕噜咕噜闷了好几口,眼里的光更亮了,再次强调:“真的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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