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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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清晨,破旧的酒馆后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颗被围巾包裹得很严实的脑袋瓜探出门来四处张望。

    现在时间还早,这边的巷子又深,那人对着门外发了一会呆,见往来匆匆的人们没人关注这边,这才小心翼翼的出门来。

    这是喀莱青普通的一天。一夜的暴风雪刚刚过去,地上的积雪更厚了,一脚踩进雪中积雪直接没过了小腿肚。一时间有不少雪粒从脚踝与裤腿交接的缝隙间渗了进来,在接触到温热的人体后化成了水,冰凉冷湿一片让人很是不适。

    奚俞皱了皱眉,但想到怀里的东西多拿一天都是麻烦,还是忍着这种不适的感觉踩着雪往外走去。

    穿越之前他是典型的南方人,在家里的时候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雪。所以来的第一天他在雪中疯玩一阵,差点感冒。

    后来他才知道喀莱青这个地方一年365天有两百多天都是冬季,雪大的时候能把整座房屋都埋掉,根本不愁没有雪玩。

    所以三个月后的现在,他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和本地人一起皱眉嫌弃这糟糕的天气了。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阳光洒在雪地上反射出亮眼的光芒。当地的人很有经验的用布遮住脸,既防止雪盲又能遮掩住真实面貌,免得被陌生人盯上。

    奚俞也是其中一员。

    他在街上走了一会,拐进一个小巷中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店。

    老板是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壮汉,正裹着一件脏兮兮灰褐色的大棉衣对着太阳在躺椅中打早盹。听到有人进店,对方眯着眼睛顶着逆光的阳光看了一会门口,这才懒洋洋的开口:

    “今天怎么这早?”

    “我带来了一点新东西。”奚俞也不废话,直接从怀里掏出抱着的布袋子,把它扔给大胡子,“你看看能值多少钱?”

    大胡子不是很感兴趣的抓起袋子晃了晃,听到里面细微的碰撞声后又伸手进去摸了摸里面的东西。

    半响,他顿了一下,问:“高级机甲零件?”

    这可不是什么能轻易拿得到的东西。

    上世纪被誉为‘流氓和小偷乐园’的喀莱青曾经是混沌星系最大的以太星能源开采地。

    但三十年前,随着最后一片区域的能源被开采枯竭,这里大多数年轻人都选择了离开,只剩下了行动不便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

    没有了产业支撑,没有了固定收入,偷抢的人越来越多,秩序越来越差,渐渐的非法收入变成了很多人的主要经济来源。于是这里最终沦落成了混沌星系秩序最混乱的一个星球。

    也是帝国管辖区域内最远的一个地下黑市的据点。

    如今在这样一个越发贫瘠落后的星球,别说机甲了,连科技的光芒都很罕见——这里的大多数人甚至连光脑都没见过。

    奚俞模棱两可的嗯了一声,显然不想多谈。

    大胡子挑了挑眉,没有继续追问——喀莱青的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知道太多的秘密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起身拿起袋子,细微的灰尘随着他的动作在阳光下飞扬起来。

    他并没有贸然将东西倒出来查看,而是招呼了店里的伙计过来看门,自己则带着奚俞向后院走去。

    他在这里开这间杂货店有十几年了,除了卖杂货,典押东西的生意也做。不少人会来他这里换东西。所以在后院里他自己搭建了一个工作台,在那里可以仔细查看这些零件的磨损程度,然后再估价。

    知道他的规矩,奚俞跟在他身后晃悠悠过去。

    虽然他对大胡子的来历不大清楚,不过能在喀莱青做这行生意的,自然不是普通人。

    他边走边想,不知旁边的人也在思考。

    今天的阳光实在很好,透过路边的枯树枝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块块光斑。光亮中奚俞的睫毛又长又翘,乌黑一排,随着主人的走路的身形微微颤动,像是振翅欲飞的蝴蝶。

    这个落后的地方很少能看到这么精致漂亮的人。

    大胡子低头看了看裹得严实的少年那双露在外面姣好的眼睛,琢磨了一会,终是忍不住开口问:

    “这零件…你昨天不会真的跑去陪酒了吧?”

    奚俞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个大半夜,他是身穿过来的,当时他正打完世界赛的最后一场决赛,他所在的战队都去酒店庆祝了,但他因为有事就先回了训练基地。谁知道在半路就被一辆逆行的大卡车给撞了…

    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醒来居然不在医院,而是在酒馆门口。

    酒馆的守门人是个心怀不正的老头。当时奚俞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那个老头出门倒垃圾的的时候捡到了他。看他长得好看,又孤家寡人一个,于是装作好心收留了他,事实上是想找个机会趁他没有防备把他转手卖给这里的人口贩子大赚一笔。

    但第二天这个老头就因为之前赌钱赢得太多被人骗去喝酒的时候被打死在深巷里了。

    ——这一切都是后来奚俞拼拼凑凑才发现的真相。

    自那之后他就吸取了教训,平日里既不露脸,也不露财。

    因为之前收留他的时老头和酒馆中其他人说奚俞是他远方的侄子特地来投靠他,所以他死后奚俞就干脆先用这个身份继续留在的喀莱青,在酒馆当守门人混口饭吃。

    不过大胡子见过一次奚俞真正的样子,他可不信秦老三那糟老头子会有一位这么漂亮的侄子。但他也懒得管闲事,在这里的每个人只需要关心好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就行,别人的事情最好少关心为妙。

    只是奚俞实在很漂亮。所以得知酒馆中有人劝他可以去酒馆陪酒赚钱的时候,他曾经不咸不淡的提醒过他那不是什么赚钱的好路子,毕竟像他这样的漂亮孩子,如果没有自保能力在这样的地方如果被人发现过于美貌可不是一件好事。

    “…不是。”

    奚俞昧着良心说。

    这几天他们酒馆中来了两个很大方的客人,穿着样式不大像本地人。两人自称过来做生意,花钱如流水,不但爱玩,还非常爱赌。

    即使次次逢赌必输也痴心不改,天天上门给酒馆送钱。

    这几日因为有这两位客人的慷慨解囊,酒馆几天的时间已经赚够了平日里好几个月的营业额。用酒馆调酒师栓哥的话来说,就是有钱,且抽风。

    不过这些都和奚俞没什么关系,对他们这种酒馆中没什么存在感的小喽啰来说,这两位客人最大非的优点在于小费给的非常大方,一次小费就够他们半个月的工资了。

    所以这几日每晚想要去那两位客人身边陪酒的人,简直比喀莱青大街上的乞丐还要多。

    这么阔绰的客人在喀莱青确实不多。所以一传十十传百,这几天连街上卖菜的大婶都知道了这事,纷纷打听该如何混进酒馆中去勾搭这两个人,也难怪大胡子会多想。

    奚俞倒没有去陪酒。

    穿越之前,他是个专业打电竞的职业选手。虽然眼下这门手艺已经废了,但他曾经至少是个技术党,靠着一门手艺活着,怎么也不能沦落到去卖身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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