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呔!哪冒出的女子!(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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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人家只传小僧武功,破荤戒什么的,老人家从未说过,是小僧自己为之。”“呵。”苏涵对此冷哼了声,斜眼瞥去,自是十分不能理会他,
“你既已破戒,还好意思一口一个小僧,你如何对得起佛家弟子的身份?”
…“阿弥陀佛。”
白衫女子问的再稀松平常不过却也极具挑衅,悟平不慌不忙蹲下身拾了片落叶放在掌心、双手合十,
“施主以为何谓佛家弟子。”他问。
苏涵道,“愿闻其详。”
“佛曰普度众生,”悟平这便缓缓叙来,神情平静,隐约庄严,
“于小僧看,爱人先爱己,爱众生当先爱自己,当身体康健,故当荤素搭配、调和饮食,于身体有裨益。
且爱佛由心,何需只流于表面?有人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小僧是也。小僧稍食肉、并不饮酒,爱人爱己问心无愧。”
“呵,阁下可真是大言不惭、冠冕堂皇!”
苏涵对济众的说法当然不能赞同,以致有些嗤之以鼻,深觉之前称他“小师傅”当真是辱没了佛家人,驳他道,
“不论阁下如何解释分辩、偷换概念,佛家言“八戒”,阁下破了杀生,亦可说破了妄语,阁下说自己爱佛,可连佛家基本的戒律清规都做不到,还敢言问心无愧?”
“自是敢言。”悟平抬眸,慈悲神色不急不躁,依是平静应她,
“施主说妄语,小僧并未虚言妄语,小僧所言句句乃小僧所感,可说是发自肺腑,无有不实之处。爱人可不当爱己,爱佛可不当从心?若一昧隐瞒自己的真实心意,不与实告之,那才当妄语。
再说杀生,且不论此次、野鸡乃小僧一好友赠与小僧,便是小僧平素于这林中随手挖下个坑,也不是悉数将落入坑中的野禽吃了,小僧会予它们选择。
小僧在挖坑后的一二日折返,若野禽尚存活、哪怕只是一线生机,小僧也当竭尽心力救治;若野禽已死,小僧则念经超度,助其早登极乐。小僧难道不可说是个佛家弟子吗?”
悟平道,神色宁静,心内祥和,眼见白衫女子面现轻蔑,他停滞了须臾,再道,
“佛经《戒律广本》中并无规定佛家弟子必得吃素。
佛家禁止吃的,是“荤”。非是诸如鸡鸭鱼肉,其在佛教中名为“腥”,不为“荤”。而佛经里的“荤”可通“辛”,意即熏,指气味熏人的蔬菜,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荤就是这五种蔬菜。我佛认为吃了荤,耗散人气,有损精诚,难以通于神明,所以严加查禁。
至于现今为何大致不准食肉,小僧三言两语说不清其中变迁。再论僧人可不可吃肉,却其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一概而论。
我佛分为大乘与小乘。大乘乃一心度人,以自度为度人手段,所以什么肉都不应允。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许吃三种‘净肉’,一为‘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为‘不闻为我杀者’;三为‘无为我而杀之疑者’,小僧目前但处小乘,只需符了三净便是。
阿弥陀佛。”
悟平娓娓说着,诵颂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