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着大汉薅羊毛(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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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提过桐女士和她的大造谣。由于它实在是过于“经典”,我不得不再把桐女士拎出来公开处刑一次。】霍去病一听到大造谣三个字,不由得两眼发黑。
救命啊,社死一次就够了,再让我社死第二次,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放过我吧,我真的没有爱上过匈奴狼女,更没有叛国!!!
【让我们先大致浏览一下,大造谣究竟造了些什么谣。】
【女主玉瑾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由狼群抚养长大。七岁时,玉瑾被匈奴单于的汉人老师收养,带回了匈奴领地,教授其天文地理,治国安邦。】
【这位义父的原型,我严重怀疑是西汉时著名的大汉奸中行说。】
【中行说是西汉汉文帝时的一名宦者,因为被选为和亲公主的随从,对汉朝怀恨在心,通敌叛国,投降匈奴,并多次献策匈奴单于坑害大汉。】
【就是这么个烂人,被桐某洗成了心有苦衷,始终怀恋大汉的白莲花,还让霍去病为了女主在他的墓前下跪,以示尊重。】
【你妹的,让民族英雄霍小将军给中行说下跪,就相当于种花开国元帅给小樱花养的汉奸下跪,两块钱一把钥匙,你个傻x配吗!】
“贱婢敢尔!”
心腹爱将被如此羞辱,刘彻想杀了作者的心都有了。
霍去病是个暴脾气,撸起袖子就想冲进天幕中暴揍桐某人一顿。
就在这时,卫青拿来了一叠纸,上面是画师照着桐某的照片加紧弄出来的画像。
于是乎,桐某人的画像,遭遇了包括刘彻的手撕,霍去病的剑戳,卫青的涂黑等等一系列的酷刑,简直是八辈子才能修来的福分呢。
【几年后,匈奴内乱,玉瑾的阿爹被杀害。王瑾逃离了匈奴的领地,与狼群流浪沙漠。】
【在此过程中,女主先后遇见了他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男二孟西漠,男主霍去病。】
【男二孟西漠,是个儒商,人称孟九爷。权势滔天,在西域与大汉之间穿梭行商,是王公贵族们的座上宾。】
“一个商人,权势滔天,朕没听错吧!”刘彻一副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要知道,古代的阶级顺序为士农工商,商为贱籍,是为人所看不起的,还权势滔天,别做梦了!
再说了,这男二如果真放在他大汉,是不可能有富可敌国的机会的。
如此丰厚的家产,不抄上一抄,充作军费,他都不能叫刘扒皮了。
正好刘彻缺钱缺到发疯,这不正是天上掉馅饼吗!
【霍去病,大家都非常熟悉了,少年将军嘛。】
【而女主玉瑾与男主霍去病的相识,源于一场意外。霍去病和他的战友在大战结束后遭到沙漠土匪,迷路在了沙漠里,幸亏遇到了女主驱狼相救,并为霍去病指路,二人由此结缘。】
【这两个偶遇,让玉瑾对大汉产生了好奇,决定化名金玉,去长安城看一看。】
“冠军侯,迷路?!”李世民觉得万分荒谬可笑。
称帝之前,他自己就是个带兵打仗的将军,历代有名将军的事迹他再熟悉不过了。
“这作者读没读过史书啊,骠骑将军能打到狼居胥山,靠的就是人家精准的方向感!”李靖“呸”了一口。
“李广迷路还差不多,霍去病就算了。”程咬金道。
话匣子一打开,武将们纷纷和李世民吐嘈了起来。
与此同时,李广的鼻子一痒,不由得打了个喷嚏。
【到了长安城,为了谋生,金玉去了长安有名的歌舞坊落玉坊的应聘,凭着聪慧美貌帮助落玉坊兴盛起来,并成为了长安城有名的红人,被她倾倒的王公贵族数不胜数。】
【在此过程中,金玉先喜欢上了男二孟西漠,并大胆表白,男二却因为自己身有残疾不想耽误女主,残忍拒绝了她。】
【受了情伤的金玉,难过至极,决定离开长安重返大漠。对金玉一见钟情的男主霍去病此时尚在边关作战,听到这个消息,也追随女主而来。两人在经历了一番生死之后,金玉终于选择接受了霍去病,与之心意相通。】
【而失去了金玉后,孟西漠也有些追悔莫及了,女主夹在两个男人浓烈的感情中,左右为难,内心煎熬。但她已经认定了霍去病,只好选择辜负孟西漠了。】
【最后,孟西漠选择了尊重女主的心意,以身试毒,配出解药,救了中毒霍去病,放手离开。霍去病也假死,和女主归隐大漠,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霍去病看着天幕中女主和两个男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革,不由觉得头疼不已。
他又不是娶不到媳妇了,至于从别的男人手里抢人吗!
他舅卫青是大将军,他姨母卫子夫是皇后,姨父刘彻是皇帝,他自己也是冠军侯,就他这个身份,简直能在长安城横着走了。
他喜欢谁,直接和姨父说一声,上门提亲就好了,难道还有哪家女子会拒绝吗!
【关于这部小说中,霍去病和匈奴狼女的恋爱我就不吐嘈了,上次吐嘈过了,这次吐嘈点儿别的。】
【在这个破小说里,我卫帅和我武帝被写成了超级无敌大反派,打压小霍。黑的连人家爸妈见了,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