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六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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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先生也不是小气人,见到学生如此上进主动学习(),弥补不足?()『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当然是点头赞扬的。

    沈知澜拿到诗集,每次誊抄都要焚香净手,以表尊重。

    因为他发觉,秦先生手头的绝对是孤本!字体还是手抄的,而且深深体现了笔者的书法功力,天纵奇才还勤学苦练。

    沈知澜不自觉就跟着模仿起来,想要临摹到三分筋骨。

    以前写了一□□爬字,经过几年的勤学苦练,沈知澜的字终于能见人了!来自韩相的点评,韩相道,基础打好了便可以试试临摹名家字帖,集采各家所长,等到“开窍”就能自然而然形成自己的风格。

    对此沈知澜点评,学霸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学霸的点评还是有用的,多练就完事,沈知澜拿出初学的劲头,宣纸一刀一刀的消耗,写废的宣纸就拿来叠纸飞机,攒了一堆。

    “你这样写,倒是有几分洗墨池的风采了,准备叠满一个屋子?”

    “哇,你这么夸我,属于登月碰瓷啊。”沈知澜写完一张满意的,这才抬头来欣赏。

    这张临摹最像,珍藏了!

    秦茂璃多看了两眼,“已经有三分相似了。”

    “这才是真的夸我。”沈知澜非常有自知之明,有三分像就很厉害了。“小小秦先生大驾光临,是来指点学生功课的么?”

    秦茂璃嘀咕一声,她凭什么是小小秦?想到她姑姑,大概明白这是从哪儿算起了,“既然自认学生,是不是该孝敬师长?”

    “先生是说束脩?”

    “嗯。”秦茂璃学着她爹捋了捋胡须,在下巴虚空一摸,“上次买的红梅笺不错,在哪家店买的?”

    “就是笔墨一条街,用完了?”

    “秦先生觉得好看,全部收缴了。”秦茂璃撇嘴,她还没新鲜够呢!只能自己再买两刀。

    “你专门跑一趟不划算,反正在我回家路上,顺手买两刀,明天带给你就行了。”

    秦茂璃一想确实,又不急着用,当即同意这个决定。

    沈知澜在随身记事本上记下,约好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红梅笺当真热门,跑了三家店才凑齐两刀,只能让秦茂璃省着点用,现在太紧俏了。

    秦茂璃珍惜的藏进书堆里,才三天又被她爹翻到了。

    “哪来这么多红梅笺?”

    “沈知澜帮我买的。”秦茂璃警惕抬头,“这次爹可不能再借了!这东西不好买,他跑了好几家呢。”再被爹顺手牵走,她可不干!梅花诗集就要用红梅笺才有那个味啊。

    秦先生顿了顿,又笑了,“爹又这么小气么?连几张纸都舍不得。”

    “这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这是我刚好需要么。”秦茂璃数了数还剩下的纸张,肉疼计算能匀出去多少张,不影响自己的誊抄。

    “算了算了,小气劲的,爹用其他的纸张。”秦先生摆摆手,面无异色的出门,心内却叹道,不能再这么下去

    ()    了。

    *

    沈知澜暂时还不知道这些,还沉浸在练书法的快乐中,他甚至给沈与钰写了信,问他还有没有别的字帖,最好是沈与钰外祖父的。

    沈与钰连忙从幼时的库存里照出几本进阶版的,还附上了自己的练字心得。他的书法已经初具风格,初学阶段的字帖自然用不上。

    沈知澜拿到手中,如获至宝,当即开始练习。

    只是练后,少不得要互相交流,挑出自己觉得满意的大字,让沈与钰帮着品鉴品鉴,只可惜他没在家,只能让小厮转交。

    出了王府后,沈知澜正在街面上闲逛,突然后背被人一拍,转身再看,是个不认识的青年。

    对方笑了笑,拱手道“我家主人有请。”

    “谁啊?谁是你家主.....”

    对方朝上一指,临街的茶室二楼,有人坐在窗户边,遥遥对着沈知澜举起茶杯。

    对方面容即使隔着很远也能看清,沈知澜只觉后背冒汗,好家伙,他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好死不死的,又撞见应王世孙了!

    如今世孙可是京城红人,皇位最热门的竞争人选,倘若旁人碰见自然忙不迭去奉承讨好,只有沈知澜觉得心虚气短,生怕揭穿,上回装不认识,这回又该装什么样子糊弄过去?

    对面侍卫站着,扭头就跑也不行,他只能一边拖着沉重脚步,一边思考说辞。

    要不然,就试试这样?

    *

    应王世孙闲闲靠在窗户边,拨弄着手里的琉璃茶杯,价值千金的琉璃在他手中只是普通的茶具,任由他颠来倒去拨弄,丝毫不担心损坏。

    坏了,就再重新拿一套好了,王府还能缺这些东西?

    茶室的边角处站了二十多个精壮有力的侍卫,个个身配长刀,但安静肃穆,连衣袖摩擦声都不闻,而世孙安坐其中,气度尽显。

    打破这一室肃穆的是一声欢快的声音,沈知澜在门口探头,“不会打扰么?”

    “不会。”世孙笑了笑,“进来罢。”

    “那我就不客气了,走了半天正渴呢。”沈知澜脚步轻快直接进门,选了个位置坐下,大大咧咧把宣纸,墨条放到椅子上,有种随性又自然,像碰到亲朋好友的随意,毫不拘束。

    应王世孙推了杯茶过来,沈知澜看也不看一饮而尽,又把被子推进去,“续杯,我好渴。”

    身后护卫动了动,可世孙一个眼风扫过去,护卫立刻站回原位。

    世孙笑吟吟的提起茶壶,再次斟满,“味道怎么样?”这可是正当季的雨前龙井,若不细品,岂非牛嚼牡丹?

    “闻着挺香,喝着解渴。”沈知澜老老实实说,“比楼下的大碗茶好喝多了。”

    噗嗤,有人笑出声来,应王世孙头都没回,只说了一句,出去自己领罚。不等他多说什么,护卫里有人惨白着脸站了出来,行礼后就要出门。

    吓成这样,惩罚一定很重。沈知澜没打算为难人家,连忙阻止:“唉唉唉,就是

    一句话的事,罚他做什么?”

    “嘲笑本世孙的客人,自然该罚。”

    “可是他也没做错什么啊,就是笑了一声,没准他笑的是自己呢?或者天生笑点低么!”

    应王世孙的注意力被转移,“什么叫笑点?”

    “就是天生爱笑的意思。”沈知澜在脑中搜刮一遍,立刻找到一个古早笑话,“来,我现在讲一个。这座茶楼的青木先生是弹古筝的一把的好手,他为什么不用这根手指头弹琴?”

    沈知澜一边说一边举起右手的食指,晃了晃,示意对方来猜。

    “为什么不用这根手指头弹琴?受伤了?”

    沈知澜摇头。

    “有什么忌讳?”

    再摇头。

    “别光你一个人猜,其他人都可以猜嘛!”

    护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才在主人示意下,七嘴八舌的猜起来,但答案统统都被沈知澜否定。

    “还有人要猜么?”

    猜了半天,的确没有答案,应王世孙升起几分好奇,“还是你揭晓答案吧。”

    “好。”

    沈知澜这才重新把手指头伸出来,“青木先生为什么不用它弹琴呢?因为这根手指头,是我的。”

    世孙刚想追问什么是我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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