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材,焦棠看了一下这个气氛,决定去找席宇。

    “宇哥,有需要帮忙的吗?”

    “这碗蒜剥了。”席宇把一包蒜递给了焦棠,也就顺势看了她一眼,他们整整七年没见。焦棠变化挺大,长开了,眉眼更清冷,气质出尘,“最近怎么样?”

    “写歌做歌唱歌。”焦棠拉过一把椅子在旁边坐下开始剥蒜,看了席宇一眼,席宇变化很大,长大发腮了,没有少年时的娃娃脸,如今长成了敦厚的青年,戴着眼镜看起来一脸老实相,“你呢?”

    “很好,事业稳定,生活自洽,不焦虑很平和。”席宇笑了一下,看向焦棠,“你焦虑吗?”

    焦棠剥蒜的动作停顿,她摇摇头。

    “心大就是好。”席宇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继续择菜,“不过这样也挺好,自己做的选择,只要不后悔,大步往前走。不回头看,管他尸横遍野。”

    焦棠:“……”

    当年焦棠走的时候没有跟席宇打招呼,她谁都没有联系,她和林小峰联系上还是后来的事。

    客厅里突然放起了歌,许巍的声音响在房间里:“曾梦想执剑走天涯,看一看这世界的繁华……”

    席宇扬起头扯着嗓子跟唱,“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的你四海为家……”

    这一嗓子让焦棠看到一点少年席宇的痕迹。

    焦棠回头看去,撞上齐礼的视线,他不知道看了多久,视线沉沉地落在这个方向。

    焦棠连忙移开视线继续剥蒜。

    客厅里响起了吉他声,焦棠不用抬头都知道是齐礼,齐礼的吉他跟别人不一样,他弹了十几年吉他,他的吉他就是比别人流畅比别人更肆意更好听。

    鼓也响了起来,然而这鼓就差点意思了,鼓点没跟上一个。

    不到一分钟,齐礼不弹了。

    齐礼对音乐要求很高,鼓敲成这样,他不会配合的。

    席宇看了眼打鼓的小孩,他们公司力捧的新人,倒是挺会耍帅,拽酷炫技花里胡哨一堆动作,鼓打的乱七八糟。他抬手按了下眉心,不想评价什么,这玩意一堆粉丝他评价不起。

    起身去煮饭,如今他能长期混综艺,一大半靠做饭手艺。

    吃完中午饭,焦棠便回房间了。

    席宇要带他们公司那四个小孩,他和他的体型一样圆滑。齐礼跟那位丁晨看起来很熟,他们好像更有共同话题。

    七年过去了,他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找到了最舒服的位置。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一次后齐礼应该不会再找她了,他现在生活挺好。什么都不缺,少年那点意难平也该平了。

    她本来只想躺一会儿,可能昨晚失眠吃多了药,她居然睡着了,一觉醒来下午。

    风吹开了窗户,热风卷了进来,院子里有着欢声笑语。

    她扒着窗户往下看,席宇在院子里搞烧烤架。四个小孩把架子鼓搬到了花园里,他们正在准备晚上的烧烤音乐会。

    焦棠洗了脸化上淡妆,下楼没看到齐礼和丁晨。

    席宇那边准备差不多了,只剩下烤。焦棠过去帮忙装架子鼓,突然被高个子染蓝头发一脸拽酷的男孩喊了一嗓子,“不懂别乱碰。”

    焦棠愣了下,抬头看向那男孩,隐约记得他叫顾子恒。

    一向好脾气的席宇站了起来,拎着铁签子,虽然脸上还是笑,语气完全不一样了,“你可以质疑她任何东西,唯独不能质疑她的专业。”

    席宇烦焦棠是他的事,外人敢碰焦棠他第一个护。

    顾子恒拧了眉,看向焦棠。他今天见焦棠第一眼就看她不顺眼,不知道这是谁,无名无姓跟他们一起来录节目,他看不起这种来蹭热度的糊咖。

    焦棠也没有扭捏,大方地把鼓摆好,插上电源。

    夕阳光是金色的,穿过树梢落到花园里,跳跃到焦棠那张清冷的脸上。她瘦长的手指握着鼓槌潇洒地转了下,她的腕骨漂亮,瘦而修长,敲下了第一个声音,随即密集的鼓点响了起来。

    跟拍的摄影师这才反应过来,给她推了个近镜头。焦棠姿态松弛,游刃有余。她扬起了头,发尾在空中一甩。她随着鼓的节奏,唱出了一个陌生而好听的曲调。

    焦棠的音色极其优越,干净清透。纯纯的清唱,在这种野地,没有任何修音甚至都没有收音设备,她是原声荡上了天空,一个人一个鼓唱出了一场音乐盛宴。

    年轻一辈的歌手需要舞台需要修音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唱歌,她就这么轻松地张口就来。

    焦棠的实力相当的震撼,连导演都围了过来。

    吉他是突然合了进来,焦棠抬眼猝不及防看到对面的齐礼。他穿着白色T恤,白色休闲裤子,歪戴着白色渔夫帽,姿态散漫地倚靠在野餐椅上。怀里抱着她的吉他,修长的腿恣意地横放着,黑眸注视着她,手指拨着吉他。

    他们在音乐上的默契不需要说话,拿起乐器,他们的世界便相通了。那是一种灵魂上的契合,百分百的匹配率。

    席宇放下手里铁签,抽纸擦手,拿起了他的贝斯背到了身上。

    他是音乐人,他不是厨子。

    虽然他如今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屏幕前做厨子,可他血液里流淌着的是音符,他的音乐梦从来没有灭过。

    没有交流,没有指挥,他们的乐器默契地合到了一起,成了一首熟悉的旋律。这个旋律的名字叫《我会死在明天》,齐礼十七岁写的歌,他的成名曲,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发行就破亿。

    这首歌是十年前的今天,齐礼坐在长源镇那片废墟里写的。当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工作室被砸了,鼓坏了,吉他碎了,焦棠用手机里的架子鼓乐器软件,给齐礼配音。

    曲子是摇滚风格,主乐器是吉他和鼓。

    那是夏天乐队的第一首原创,也是齐礼和焦棠第一次灵魂碰撞。

    齐礼长大后声线没有少年时那么清澈,只有唱高音时,偶尔带一点少年音。焦棠的声音还和十年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两个人声线合在一起时,现场所有人感觉到头皮发麻的震撼。

    他们分则各自为王,合则震麻人天灵盖。

    顶级配合,极限的默契,副歌高/潮时,他们的目光撞上了,没有人移开,他们看着彼此唱完了剩余的部分。!

    

    _ad_hf();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