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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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年增长的赋税徭役,与渐入寒冬的商景就像是土壤,而一间间妓馆就像是一株生在在其中,愈发妩媚艳丽的罂粟花。

    元瑾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不知晓自己原本的姓名,她只知晓,自己在尚未足月之时就被父母抛弃,之后又被辗转着买卖了好几轮,在六岁那年,才被卖进了玉堂春。

    而当年的玉堂春,并不是邻仙城之中最最红火的妓馆。

    待到玉堂春入驻邻仙城之中之时,这处《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瑾将一把匕首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一点刀锋没入了白玉一般的皮肉中,溢出了一点鲜艳的红色。

    元瑾的态度极其强硬,语气却依旧是柔软的:“只需给我半个月,如若还无成效,就请掌班把我卖出去吧。”

    掌班面色难看地沉默了下来,权衡利弊之后,她语气沉沉地问:“你要我做什么?”

    元瑾轻轻一笑:“需要委屈掌班,同我演一出戏。”

    掌班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元瑾的手中已然布满了粘腻的冷汗。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在心中感慨。

    元瑾最最核心的筹码,从来不是她的美貌或是琴艺,而是她的聪慧与眼界。

    即便是在玉堂春待过数载,给予了元瑾无数扶持与帮助的应欢,想到的也只不过是令元瑾好生磨炼琴艺,好将自己卖一个好价钱,令她获得更好的待遇。

    但元瑾所想的,却是破局之法。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先通过“卖艺不卖身”将自己的价格炒高,形成锚定效应,再在进行包装之后,将玉堂春之中其他女子的价格与待遇一并拉高,从而使玉堂春赚取更多的银钱。

    我不由得在心中想,如若元瑾生在现代,必定能在商场之上叱咤风云。

    她一手促成的,是三赢的局面。

    元瑾能够卖艺不卖身,其他女子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玉堂春能够赚取更多的银钱。

    而嫖客,通过更多银钱,也获得了更高的情绪价值。

    毕竟,来青楼消费的客人想要的不止是鱼水之欢。

    他们想操的不止是一具具生长于青楼的,便宜下贱的身体,还有自己求而不得的“东西”。

    不论何时,人们总是向往好的,更好的,最好的。

    与一个走投无路,来自乡野的女子翻云覆雨,和与一名知书达理,温柔小意的粉红佳人春风一度,乃至令一名个性骄傲,洁如冰雪的高门贵女放荡沉沦,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体验。

    然而,不论元瑾如何聪慧,却无法从根源之上改变玉堂春。这处地界终究还是将她们敲骨吸髓,食肉啖血的妓馆。

    元瑾之举,能让玉堂春的姑娘们好过一点,但也只是好过一点。

    在高楼之上,她将簪子抵上自己脖颈的那一刻,“卖艺不卖身”的这一扇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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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欢倒了一口气,死死地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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