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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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清越今年已经十九岁,不小了,从前没有定下婚约,是为了专心读书,先立业再成家。

    秀才已经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时正式该考虑娶媳妇儿的事了。

    看来自家儿子比较喜欢小哥儿啊。

    吃完饭后,顾云水去地里干活了,李松云笑着偷偷拉顾清晚上一边说了会儿悄悄话,然后才去灶房刷锅。

    顾清越则悄悄跟上顾云水去地里了,他毕竟是个汉子,病这会儿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总在家里躲懒。

    早上兴致勃勃地干活,不到中午,顾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给磨红了,虽然没起泡,但一按就一个小坑,红通通的一片。

    李松云感慨自家儿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顾清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采的蘑菇,还有一个番茄炒鸡蛋。

    ??

    劳作了一天,顾清越看着还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着得去找个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活干不了。

    看来只能干脑力活了。

    他心里筛选出几个选项。

    一是继续读书,等考上举人,就能谋个小官当,到时候不仅光宗耀祖,还有稳定的俸禄,吃喝不愁。

    不过这个选项第一时间就被他否定了,他脑子里的确有科举的知识,但是也不会运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满头华发,他考举人,难度更大,时间也大大拉长,家里没有银钱供他读书了。

    二是去镇上找工作,当个账房,或者是掌柜,或者是书坊的工作人员;应聘成为私塾的老师也可行,但是顾清越学历够,讲课不太行;当富贵子弟的启蒙老师,镇上没几个大户人家,请私人老师的很少,这条不行。

    三就是做生意,没什么好想法,也没启动资金,这条先搁置。

    四就是盘桓在他心头的好几天的想法,写小说。

    古代也称之为话本。

    写小说是他的老本行了,顾清越得心应手,脑子里也有很多灵感。

    在现代他刚完本一本小说,日更的手感还在。

    只是他在现代擅长写都市虐文,顾清越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

    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活着就好。

    顾清越抓着自己头发,苦思冥想,从现代转古代,跨度有点大,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过很多古代小说,只是没上手写过几本。

    还有一个需要克服的大难关,他从前都是用电脑码字,时速可达三千,现在变成在纸上写,还是写毛笔字。

    顾清越不太确定他能写多少。

    毛笔字因为家学渊源,所以从小就练,十来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风骨。

    会写是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和他学习的字差不多,只是有个别字形态不一样,他翻了科举的四书五经,能看懂,也只是粗通。

    最好是对比着类似字典的东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要不然写出来的字大家都不认识,那可就贻笑大方。

    怀揣着满腹担忧,顾清越睡着了。

    ??

    翌日清晨,伴随着阳光洒进来的,是希望,还有暖意。

    顾清越起晚了,李松云也只是敲门嘱咐了一声:“饭在锅里温着,你起来记得吃饭。”

    待顾清越答应后,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里,还剩收尾的部分了,早点干完才放心。

    今天早饭是粥和菜饼,吃完后,顾清越特地去和顾清晚说要去镇上。

    “哥,去镇上干吗?能带着我去吗?”顾清晚期待地看着顾清越,小手忍不住揪着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镇上,就算去镇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买点油盐酱醋或者扯几尺粗布。

    顾清越不忍心回绝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实在不好带着他,无奈道:“晚哥儿,哥今天去镇上找活干,带着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带你去镇上,我们去逛集市,你看中的东西哥都给你买。”

    顾清晚听到前面就撅起了嘴,满脸不高兴,可是听到后面简直双眼发亮,迫不及待的说:“你说真的,我看中的都买?”

    顾清越看着他雀跃的神色,有点不好的预感,所以加了一个前提条件:“事先说好,你买的东西得在我荷包范围内,钱不够付,我们俩就得被扣在那里。”

    晚哥儿小脸叹口气,做了个懂了的手势。

    乖乖放顾清越走了。

    晚哥儿也才十四岁,因为家贫,还要供着他这个哥哥读书,所以长得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顾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现代,这个年纪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的,只需要认真学习,可是在古代,十四五岁已经可以嫁人了。

    晚哥儿因为是小哥儿也不能上私塾读书。

    所以懂事以后就做家务,学习做饭,做衣服,种地。

    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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