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第 112 章 穿越第一百零八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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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这话一问,沈美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答应了下来,“去。”
听到这话,老支书笑了笑,“那就行,你跟着我一起,我放心一些。”
老头笑成了一朵花,连带着褶皱子都跟着可爱了起来。
见沈美云看他,老支书也没瞒着,搓搓手,“这不是遇到了洪水吗?所以交公粮我自己暗自做主,在原有的基础上减了一半,不过我怕到时候被粮站的领导骂。
沈知青,你跟我一起,你有文化会吵架,到时候帮我一起骂。”
他看那粮站的领导,早都不顺眼了。每年交粮食的时候,都是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一样。
也不想想,要不是没有他们这些老农民,这粮食怎么交的起来?
他这次还私自做决定,少了一半的公粮,去了以后还不知道被怎么骂呢。
老支书思来想去,还是找个有本事的熟人陪着他。
这样的话,能帮忙说回去。
后面想了又想,把这个人定在了沈美云身上,他是观察过沈美云的为人处世的。
从一开始下乡后,别人都去挣工分,她去养猪,旋即利用养猪这个差事,跳板到了公社讲课,从公社讲课养猪,在被挖到部队。
这最低都是三级跳啊。
更别说,她还把身后的人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乔丽华接了她的差事去了公社。
陈秋荷接了她的工作,在大队养猪。
而且,陈秋荷本身识字的原因,她眼见着也能去公社了,但是却被身上的成分给打了下来。
不过,倒也不全是坏事,她在大队的养猪,有全家人帮衬着,累也不累,再加上沈怀山是个大夫。
给人看病不要钱,而且还医术好,一来二去,大家对陈秋荷也格外敬重。
每次去出工分回来,你一把我一把的猪草带回来,这基本上就够了生产队的猪们口粮了。
所以,陈秋荷对于去公社上班,倒是没有执念,对于他们这种成分不好的人来说。
待在生产队才是最为安全的。
这都扯远了,在拿近点的来说,前些天的姚志英来说,困扰了她那么久的事情。
不管是她,又或者是曹志芳和乔丽华,也都想过办法,却没解决赵野。
但是,沈美云只开口几句话,便把赵野和赵野娘给解决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沈美云的厉害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沈美云结婚嫁到部队去了,老支书甚至想把沈美云当做自己下一个接班人来培养的。
若是沈美云做了支书这个位置,老支书觉得她肯定能带着,他们前进大队过的很好。
只是,不过也就想想。
听完老支书的话,沈美云扬眉,“那您这是在我面前挂了个胡萝卜咯?”
她就是那一头小毛驴,而季长峥就是那个胡萝卜。
老支书听到这个比喻,觉得有趣,他哈哈笑,“沈知青,你吃不吃嘛?
“吃!”
沈美云笑了笑,再次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来都来了,不尝可惜了。”
“就当是尝下我的手艺。”
这一次,老支书倒是没接,宣腾腾的白面馍馍,他好多年都没吃了。
当着沈美云的面,他就咬了一个边角,便竖起大拇指,“不错不错。”
入口面粉甜滋滋的。
只是,他却没在继续了。
他好多年没吃过包子了,他老伴也好多年没吃过了。
见他不肯吃,沈美云就明白了,又拿了一个递给他,“给胡奶奶。”
老支书没要,接过一个就是过分了,哪里能连吃带拿呢。
他摇头,“我去山脚下等你,你收拾一些东西。”
这是给沈美云提点呢。
沈美云秒懂,等老支书离开后。她便把之前蒸的包子和馒头,全部用牛皮纸包了起来,装到了网兜里面。
来了个偷龙转凤,让绵绵从泡泡里面拿出来了肉包子和馒头,单独放在了锅里面。
他们自己吃泡泡里面拿出来的,给季长峥拿的则是一大早刚蒸的馒头和包子。
陈秋荷看到这一幕,就跟没看见一样。
还不忘帮忙提点,“馒头不蘸酱不好吃,你把家里昨天才做的肉酱,给他装一盒。”
“还有之前炸的鱼块。”从河里面捡了好多鱼回来,一部分晒成了鱼干,另外一部分炸成了咸鱼块,可以放很久。
沈美云迟疑了下,“会不会太多了?”
毕竟人多,东西拿的越好,越招人眼。
陈秋荷叹口气,“平时挺聪明的,怎么关键时刻犯傻了?长峥他们出任务,又是洪水,又是建房子,那边刚遭了灾,吃穿用度肯定都是对付着,你身为妻子,就是把家里的过年的猪提前杀了,给他们吃也不为过。”
这是实话。
有些时候,美云过分的警惕让陈秋荷忍不住着急。
沈美云拍了下脑袋,“是我想茬了。”
“既然什么都能做,那在做一锅酸菜鱼好了。”
陈秋荷,“……”
“不行吗?”
见母亲不说话,沈美云低声问道。
“也不是不行,鱼这个东西刚好是放在明面上的,现在做吧,做快点,说不得还能赶上,让长峥他们吃一口热乎的。”
说了就做,沈美云没半点含糊的,全家都出动了起来。
酸菜鱼要新鲜的鱼片做了才好吃,沈美云让陈荷塘直接去水池子里面养的鱼给抓了起来。
一条十来斤重的胖头鱼,鱼肉不多都在头上了,吃不到肉。
若是在家还能喝个鱼头汤,但是对于季长峥他们那种,在外面饿了好几天对付着吃饭的人,显然更喜欢吃鱼肉了,大口大口的吃。
于是,沈美云只要了鱼身,片完后发觉鱼不够,又让陈荷塘抓了一条草鱼,这可是正儿八经全部的鱼肉了。
清理完内脏这些,光鱼肉都有十多斤重,沈美云比划了下,用着菜刀沿着鱼背脊梁骨的位置划开,顺着鱼排上的鱼刺,单独把鱼肉片下来。
还特意避开了鱼刺,片完鱼肉后,大块的鱼骨也没放弃,剁成块后先丢到锅里面,用小火慢慢煎着,煎到两面金黄的时候,熬出来的鱼骨是乳白色的。
看的陈秋荷和季奶奶啧啧称奇,“还能这样做吗?”
沈美云嗯了一声,“今天还个快的做法。”
熬着鱼骨的时候,手里的动作也没停,鱼肉被片成片后,加了盐和蛋清腌制了起来。
为了节省时间,另外一张锅也被烧了起来,沈美云特意切了几块肥猪肉,炸成了猪油渣,又用那新鲜美味的猪油来煎鱼。
不过,这次就煎了十分之一左右,煎好后加入切好的酸菜微微炒了下,又加入辣椒生姜花椒,约摸着几十秒后,空气中就弥漫着香辣的味道。
沈美云瞧着差不多了,便把隔壁锅里面的鱼骨头汤,全部盛到隔壁的锅里面,又把剩余大半生鱼片丢了进去。
仅仅三十秒就捞起来后。
这其中又不忘,加上黄豆芽豆腐,黄豆芽是自己家用黄豆长的,都是短腿大肚黄豆芽,至于豆腐则是之前在豆腐郎那买的。
两斤的豆腐全部放了进去。
全部起锅放到了,家里最大的那个钢精锅里面,酸菜鱼连汤带稠的,差点没能放进去。
最后还有一碗多酸菜鱼汤,大家自己留着吃了。
沈美云尝试端了下钢精锅,咳咳,没能端起来。
旁边的陈荷塘看了,默默道,“我送你过去。”
到了拖拉机上就好了,坐车抵达粮站后,就可以把这酸菜鱼交给了季长峥他们了。
沈美云笑了笑,“谢谢舅舅。”
倒是没有拒绝,一锅子的酸菜鱼在加上汤底,少说有小二十斤重,更别说还是滚烫的。
沈美云根本端不动。
陈荷塘的出马,帮她解决了很大的问题。
于是,陈荷塘端着钢精锅,沈美云还用了一条毛巾,把钢精锅的外沿位置,全部给包了起来。
免得跑气凉了不好吃。
她则是提着一尼龙网兜的包子馒头,包子和馒头也是为了避免着凉,还特意用了牛皮纸单独包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季奶奶忍不住朝着季爷爷说道,“长峥娶了美云,真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不怕麻烦,处处还惦记着他。
季爷爷嗯了一声,咕哝,“你当年怎么不对我这么好?”
自家爱人连饭都没给他做过几次。
季奶奶振振有词,“你都没给我做。”
眼见着老两口又要吵吵起来,旁边的陈秋荷忍不住笑了笑,“老姐姐,美云把咱们家的饭菜都给端走了,咱们在重新做一遍?”
不然,他们要饿肚子啊。
这倒是啊。
下面。
老支书回去后,把从沈美云那得到的那个白面包子,单独给了胡奶奶。
胡奶奶让他吃,他让胡奶奶吃,两人谦让了好一会,最后都没舍得吃。
喊着孙子孙女过来了,一人掰了一小块,看着阿虎阿牛银花银叶四个人,珍惜的舔着吃着包子。
胡奶奶忍不住满足地笑了,“等这次交完公粮顺利的话,回来就把小麦给打了,奶奶也给你们做包子吃。”
“真的吗?”
“自然。”
听到这话,老支书叹口气,倒是没有打击老伴的自信心,他安排好家里后,便喊着陈会计和记分员一起。
去了粮仓,先是把牛车上面的粮食装满了,足足装了八袋,看了下老牛累的吭哧吭哧的。
老支书到底是心疼了,这才朝着陈会计说道,“剩下的放拖拉机上吧,我们大队的老伙计已经不年轻了。”
老伙计自然指着的是那一头牛。
陈会计也心疼,“如果用拖拉机运粮食的话,要给李师傅路费。”
一整辆拖拉机的粮食,要两块钱的运费。
说实话,陈会计舍不得。
“用就用吧,把老伙计累死了,那可不止是两块钱的事情。”
听到这话,陈会计到底是没有拒绝,招呼来了李师傅,三人一起把剩下的十三袋粮食,一起搬了上去。
一袋子是一百斤的小麦,二十一袋,一共是两千一百斤。
足足比实际要缴的公粮,少了二分之一。
装完后,陈会计有些担忧,“老支书,您说粮站的主任,为会接受我们私底下自己做主,减半了交公粮的数量吗?”
这个问题,老支书也不知道,他摇摇头,抬头看向山脚下的位置。
沈美云和陈荷塘过来了。
看到陈荷塘的时候,老支书还有些惊讶,但是看着他端着的钢精锅时。
老支书拧眉,“这是什么?”
“酸菜鱼。”
老支书,“……”
沈美云轻咳一声,爬上来拖拉机,又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把钢精锅给卡在空隙里面,确定不会颠簸后,这才说道,“老支书,不是你说我家长峥,这会在粮站帮忙吗?”
“我过去的时候,我给他送一顿饭。”
老支书是提点了沈美云,让她好送饭,但是从未想过——
她是这种送饭。
老支书以为的送饭,馒头包子卷饼这些干粮,能够带在路上吃的。
沈美云做的送饭,一锅酸菜鱼。
老支书活了一辈子,都还从未见到过这种。
“级别太高了。”
沈美云笑眯眯,“他们辛苦了好多天,应该补。”
一锅酸菜鱼,倒是不算打眼,毕竟,大雨刚褪的时候,家家户户可是抓了不少鱼的。
到了后面,哪怕是回到了家里,他们生产队还有人组织着,去那河套子里面抓鱼。
毕竟,刚褪的洪水,鱼是最多的。
就不说沈美云家了,就是生产队的其他家,他们家也还有未吃完的鱼啊。
所以,老支书倒是见怪不怪。
鱼啊,他们都吃腻了!
他朝着沈美云招呼,“那你坐稳了,别颠簸洒了。”
沈美云点点头,死死的用着毛巾摁着钢精锅,朝着陈荷塘招呼,示意他先回去。
陈荷塘目送着拖拉机彻底不见了踪影后,这才转身上山。
拖拉机一路轰隆隆,从前进大队抵达粮站,也就是公社大队部的另外一面。
粮站所在的位置,距离大队部大概是五分钟的路程。
之所以会建在这里,正是为了所有的生产队,能够方便交粮。
沈美云他们到的时候,粮站外围已经被围了一个水泄不通了。胜利公社生产队的人,来交粮的人基本都在这里了。
还有的在路上,跟前进大队差不多,都是赶着牛车,坐在拖拉机往这边来。
几乎每一个车子上都放着粮食,只是有多有少。
大家见了以后相互打了招呼,只是,今年和去年比起来,大家的脸上都少了几分笑容。
突如其来的暴雨洪水,打断了他们所有人的节奏,淹没了他们即将收割的粮食。
像是前进大队这种,老支书半夜起来上厕所,意外提前察觉到了天气不对,当即便果断的把全生产队的社员们都招呼起来,收割粮食的人,到底是少数。
大多数生产队,都是后知后觉,或者说是察觉到了,却没放在心上。
这也就导致了,这一次的洪水,给他们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那是除去房屋之外的伤害。
粮食。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为重要的粮食。
大家见面后,甚至没有太多的话,只是耷拉着眉眼,不难看出精神的沮丧。
沈美云看到这一幕,微微叹口气,她观察了下,这些人的牛车和拖拉机上放的粮食,还不如他们生产队多。
她下意识去看老支书。
老支书叹口气,“我们大队拿多了。”
他原以为自己拿两千斤,直接对半腰斩,会是最后一名,却没想到,大家的情况都不容乐观。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瞧着前面交公粮的位置,排队的人还不少,估计轮到我们,最少要到一个小时以后了,老支书,我先去找下季长峥。”
“等我把饭菜给他了,我在回来。”
老支书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跳下拖拉机,想要端钢精锅,结果钢精锅卡在缝里面,不好拿。
索性也端不动,便直接空着手去找人了。
找到了季长峥,还怕这钢精锅拿不出来吗?
沈美云趁着还没交公粮之前,四处溜达,当然是有目的的,不一会就看到前面有个小战士在站岗。
她便迅速跑了过去,“你们头呢?”
这是季长峥带的队伍,对方还有些眼熟。
“嫂子。”
小战士显然是认识沈美云的,但是沈美云却叫不出他的名字。
“队长去前准备修卡车了。”
他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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