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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浸入骨髓般教人发疯的愉悦。一如往常,他慢慢长大,杀人作画成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本该成为一个和江憎般疯魔的人,本该手带鲜血,永远洗不干净。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少年。
他不知道那个少年的名字,到最后也没敢去打听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于屋檐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洁,像是个富家少爷,两人短短相视了一眼,并无其他交谈。
赶来的小厮撑伞接走了少年,少年临走前将伞递给了他,笑如春风,跑进小厮的伞下,在雨滴溅地的潮湿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厌愣住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把伞,心中纳闷:把伞给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开心的?
此后,他便注意了这位少年。
他发现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爷,出生后因发高烧烧坏了嗓子,成了位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
可这位少年很爱笑,从学堂回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会笑着摇头,买东西时被人坑了钱也会笑着阻止小厮上去理论,与同窗相伴而回的路上听着他们交谈也在笑。
哪有什么值得开心的。
就该把这位少年也杀了。
他想不通,便偷偷跟着少年,却一直没下得去手。
他偷偷跟着少年去过不少地方,喧嚣的,安静的,无聊的,少年一如既往地爱笑。
某日,他尾随少年进了酒楼,坐在隔壁看少年与同窗共吃一席,喝完酒后笑着拍了拍红了的脸。
轰隆一声,雷闪而过,便是倾盆大雨。
董不厌收回偷看少年的目光,撑在桌子上看着外边的雨发愣,背上被人轻轻拍了下,他回神,少年将伞递给他,咿咿呀呀地指了指外边,对他笑了笑,与同窗并肩而去了。
雨打在地上,噼里啪啦的雨声,连同董不厌冷漠了多年的心也一同拍碎了。
此后多日,他一得空便会寻上少年,两人或并肩而行于街上,或共坐酒楼小酌几杯,一人天生不喜说话,一人不能说话,安静却不沉闷的环境中,两人常常相视而笑。
董不厌才发觉,这才是真正的愉悦。
某日,回至屋中。
江憎坐在椅子上早已等待多时,一手握着两把伞,有规律地敲打着另一只手心,一双三白眼在看过来时带上了令人恐惧的严肃,“你最近玩得挺开心啊。”
董不厌的视线快速扫过那两把伞,绷直了背,“我没有。”
江憎将伞掰断扔去地上,将画纸丢给了他,起身离去,“屋里我刚杀了个人。一日内,将画画好。”
董不厌接住画纸,起身去了偏房,推开了门。
偏房并无窗子,唯有一盏在桌上亮了的烛火,昏黄的光笼罩在屋里。
人总能记住一些记忆深刻的内容,当那张躺在血液中纯净的脸映入眼帘时,董不厌一时没控制住手上的力气,将画纸撕成了两半。
那位他至今都不知道名字的少年被江憎亲手杀死,割喉而亡,鲜血流了满地,浸湿了少年身上的青衣。
活了不过几日的董不厌,在那时又死了过去。
沉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