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7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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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别带保镖,别领着你那群狗腿子,死生各安天命!”傅廷恩深知财力不是短时间就能追得上的,就算钱足,要买李景麟的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只要逼得他露面,就多了一次复仇的机会。
“好,”李景麟果然一口答应下来,“时间地点你定。”将这事在两个人之间解决,不上升到两个家族之间当然是最好的事情。
他虽然不屑于跟一个毛头小子论战,但这事到了这个地步,退让显然已经无法了结。
傅廷恩早有打算,“5月27,恒雅国际的网球场。”
5月27日是曾闰成的生日,而恒雅国际私校是他们缘起的地方。
李景麟挂了电话,回到静谧馨宁的卧室,他轻掀起被子,属于曾闰成的那种清冽温和的气息扑面而来。
据说当你非常的爱一个人,你就在会在他身上闻到一种味道,这种味道很特别,生物学上叫做“费洛蒙”。
背对着他的身影如秀雅的山峦起伏,曾闰成鼻息微微,显然正陷入美梦中,嘴角“嗒嗒”的轻响,孩子一样。
李景麟小心的将他抱进怀里,他柔软的发丝轻触他的下巴,贪婪的轻嗅着属于他的费洛蒙,“闰成,你是我的。”
他无比满足的搂抱着他,却再也睡不着了,思绪飘回那个秋日的晚上……
其实他等待许久,心情难免有些焦躁,但曾闰成第一次走进勃朗庄园的主卧室,当着他的面将衣服一件件的脱下来,李景麟觉得这份等待实在值得。
他明显的喝了不少酒,从面庞到胸膛都泛着红晕,随着束缚逐一的解除,整个身体都泛着一层淡粉色。
他想起他刚在苏富士拍卖行拍下的那座粉山玉雕,真是同样的色泽和光晕,他十分期待的伸出了手,的确是想象中的柔滑细腻。
如果说一开始他是冲着那张脸和身段下的赌注,那么在入手后,他深感自己赚大了。
那平日里总是扣得严实的衬衫下,竟然有这样一副匀称的骨架、细腻的肌理和柔嫩的肤质。
李景麟是见识过帅哥美女的,也品尝过绝色,有的脸看着是不错,完全的打开,却不免失望。
不像曾闰成,他应该事先有沐浴过,浓密的黑发里带着清爽的香气,颈窝间也充盈着馥郁的芬芳,却不是香水的气味。
他在他打量的目光和游移的双手间战栗颤抖,身体逐渐的绷紧,却没有吱声,只是咬着唇。
他只能将他翻过去,让他的头颈埋入枕堆里,他不能去看他那双鹿一般黑白分明的眼睛,至少此刻不能。
这是他期待已久的美食,不能因为心软而放下刀叉剑戟。
即使李景麟耐心十足,但曾闰成的过分紧张令他很难得趣……
他从床头柜里拿出……,在手指间涂抹粉色的膏体,低声在他耳旁提醒,“闰成,你放松些,你没有尝过这滋味,但我保证你会喜欢的。”
曾闰成顺从的任他施为,只可惜他没有掌握好用量,也实在高估了……,迷情狂乱的一夜,无数次的……他深感餮足,曾闰成却连嗓子都嘶哑了,眼皮浮肿着,苍白着面颊。
晨光初现,他看着沉睡在臂弯里的青年,看他满身的旖旎痕迹,其实是有些后悔的。这是他的第一次,他实在应该温柔些。
大概是第一次就给曾闰成留下了纵欲的印象,他在床上对他的恐惧简直是无法掩饰……
那小子大概是比他温柔吧,那做低伏小的样子他是看不上,但也许闰成是喜欢的?
傅薛订婚典礼的那一天,李景麟原本没打算现身,事到临头,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