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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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x1】

    【您愿意接受该主线任务吗?接受/拒绝】

    简云蓝的眼睛骤然亮起来。

    摆摊!终于又可以摆摊了!

    周日一天没摆摊,他觉得哪哪都不对劲,吃饭也不香了。

    简云蓝一溜烟从床上爬起来,先把米饭蒸上,然后骑上三轮,直奔菜市场。

    十一点卖完一百分炒饭,至少九点就要出摊吧,现在已经五点了,时间还是蛮紧迫的。

    第一天,就从最经典的炒饭开始。

    蛋炒饭!

    简云蓝在菜市场购买了新鲜的萝卜,洋葱,玉米,和土鸡蛋,回到别墅,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出摊。

    摆摊卖蛋炒饭,还是新鲜现炒的更吸引人,于是简云蓝决定把食材调料准备好,去到摆摊地点后,有客人点单再当场现炒。

    一切准备就绪,九点钟,简云蓝把一切食材装车。

    出摊!

    还没迈出门,简云蓝急急刹车。

    威风凛凛的银色大狗,挡住他的去路。饕餮大人居高临下看着他,养尊处优地抬抬下巴,金瞳泛光:

    “你怎么敢瞒着本座偷偷出去摆摊?!”

    简云蓝要去外面做好吃的,他必得尝尝。

    不等简云蓝回答,饕餮就身形优雅地跃入三轮车后座,梳理了一下毛发。

    简云蓝突然想起了那个柴犬表情包。

    ——一个人摆摊太简单?带上这个吧。

    “毛毛,你要乖。”简云蓝叮嘱他,“不乖我就把你扔垃圾堆了。”

    饕餮:“……”

    人类,不要得寸进尺!

    九点钟,简云蓝和饕餮准时来到摆摊地点。

    作为大公司的楼下黄金地段,九点钟,在这里摆摊的人不少。有卖煎饼果子的,小笼包的,豆浆油条的……

    卖炒饭的,简云蓝倒还是头一个。

    他在餐车上支起一口大锅,旁边依次摆开食材,萝卜,洋葱,鸡蛋,还有调味料,一切做好后,简云蓝站在原地,开始等待第一位食客的上门。

    其他小吃摊摊主都纷纷侧目,心想,这年轻人怕不是疯了?

    大早上的,谁吃蛋炒饭啊。

    蛋炒饭那种比较撑肚子的东西,怎么想,都应该去竞争晚餐甚至宵夜赛道吧。这边来来往往的都是白领上班族,为了不犯困,早上吃的都很少,基本就是一杯咖啡,一份小笼包,就这么对付过去。

    上班嘛,活着就行。

    林天秋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远洲集团的办公楼里走出来,脚步虚浮,身上怨气大得能养活十几个邪剑仙。

    周围来上班的同事看见他都吓了一跳。

    ……别人是刚上班,而林天秋是还没下班。

    不仅他,他们一整个组,昨夜都在公司熬了通

    宵。

    最近是结算忙季,马上截止期要到了,上面要下来收账,他们组对着账本核对了通宵!

    而且还没对完。

    实在饿得熬不住了,大家才一致决定,派林天秋这个实习生下来觅食。

    随便买点什么,豆浆油条之类的,能吃就行。

    林天秋双眼无神,在楼下几个小吃摊上扫了一圈,打算随便找个不排队摊买。

    他当然也看到了角落那个卖炒饭的摊子。

    那摊子的老板,应该是第一次来这边摆摊,人长得非常帅气,但一看就经验不足。

    他选的那个位置,是这一片中最不好的位置,离公司门远,白领们一般都懒得往那边走。而且,不像别的铺子上都传出各种食物的香,那个老板,因为没有客人光顾,餐车显得冷冷清清。

    让人一看就不太想去。

    这年头,活着也真不容易,年纪轻轻长得这么好看,却走投无路、只能出来摆摊。

    林天秋生出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同情。

    如果他哪天被裁员了,估计也只能沦落至此。

    但这种同情,不足以支持林天秋去买一个他不感兴趣的东西。

    林天秋在包子铺上,买了几个包子。包子老板快收摊了,因此包子有点凉,打折卖给林天秋。

    就在这时。

    角落里,那个炒饭摊老板突然动了。

    明明没有客人,为什么他开始炒饭了?林天秋心生疑惑。

    简云蓝往那大炒锅中,倒下油,油渐渐热起来,他磕下三个土鸡蛋。

    锅内立刻响起滋滋声响,鸡蛋在热油中被煎得金黄,老板将鸡蛋搅散,又利落地下配菜,最后是一大碗米饭。

    粒粒分明米饭在热油中与金黄的鸡蛋混合,透出一种晶莹诱人的色泽,那炒饭的咸香与香喷喷的煎蛋味,伴着热油锅气,扑面而来!

    好香!

    简云蓝手腕轻轻一抖,那金黄的炒饭便在半空中翻了个浪潮,简直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完美的颠勺。

    林天秋看不出门道,但周围几个小吃摊老板看他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

    这是炫技啊。

    ……炫技是炫技,但是,还不是没有客人光顾?

    小吃摊老板们有些惋惜地想。

    摆小吃摊啊,技术都是其次的,好吃才是硬道理。

    说话间,简云蓝的第一锅炒饭已经出锅。

    都没有客人,他炒给谁的呢?林天秋的疑惑越来越深。

    下一秒。

    一只毛绒绒的银色大狗,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叼住了炒饭老板手中的碗。

    那真是只威风又帅气的狗啊,一身银白色的毛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还有几缕青红色,瞳孔是昂贵宝石般的金色,耳朵竖着,有种久天生养尊处优流露的张扬倨傲。

    那大狗叼着饭盆,里面是香喷喷的,金黄诱人的炒饭。

    大狗漫不经心地走到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懒洋洋地挑了个位置坐下,低着头,开始吃炒饭。

    它之前的姿势优美,但吃起来后又不顾形象了,好像在炫耀自己的美食一般,它整个头都快埋到饭盆里,而那炒饭的香味也在风中弥漫开……

    人群有点绷不住了。

    不少人,眼神都忍不住往那大狗的碗里偷偷瞅着,悄悄咽了咽口水。

    而林天秋看看自己手里凉掉的包子,又看看大狗嘴里那色香味俱全的黄金炒饭。

    他突然感觉,自己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吃得连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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