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完美杀人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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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线索如下,死者李爱国身上只有一处明显外伤,伤口正中心脏,法医猜测,大概是三棱枪刺之类的东西一把刺进了李爱国心脏,大约不超过半分钟就彻底死去。车内整齐,没有打斗过的痕迹。副驾驶座的抽屉里有2万块的现金,后备箱里有若干的高档烟酒。显然,凶手杀人不是为了钱财。李爱国昨晚和几个朋友在酒店喝酒打牌,他们大概在十点半左右散场。监控显示,李爱国的车是10点52分进入了凤溪路,但小区门口摄像头没拍到奥迪车进入小区。这表明李爱国是在开车进入凤溪路之后,快到小区前遇害的,具体遇害时间在10点55分左右。大概昨晚九点左右,他给老婆打过电话,说晚上玩儿牌晚点回来。李爱国老婆没有觉得异常。凶手杀人后,用布把车内、车外的指纹都擦了一遍。由于没有发生过搏斗,所以李爱国的指甲、身上以及车内都找不到凶手的毛发、皮屑、纤维等物件,而车外的水泥地上的脚印被凶手故意破坏了。凶手在杀人后顺着旁边的农田逃到了水沟里,之后从哪里再上来暂时无法查出。法医描述,当时凶手的脚上套了一个平底的铁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47码大脚印。平底的铁鞋套使得凶手的身体重量踩到地上的压强是均匀的,所以只能推断凶手体重大约在120到140斤之间,无法判断他的身高。李爱国的耳根下方有一小块烫伤的痕迹,推断可能是凶手拿了一根高压电击棒击昏李爱国,所以才没有打斗痕迹。目前对凶手年龄、性别、体貌特征一无所知,案发没有目击者,也就是说凶手作案没有留下任何的人证物证,推断案发经过。李爱国在昨晚十点半散场后,一个人开车回家,进入凤溪路后,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还没到小区门口,半路停了下来,并且打开了车门让凶手上车,凶手坐在了副驾驶座,随后杀了他。高栋让大家集思广益,提出看法。有人说没拿钱物说明是仇杀,所以从死者的社会关系角度入手。还有人说,从那幅字来看,也不一定凶手和死者有仇,可能是仇视社会,报复公务人员。张一昂说,现在最大的疑点是李爱国为什么会停车让凶手上车,并且他对凶手的举动没有防备。经过讨论,暂时认定这个疑点是熟人。凶手说这是一块工作,另一块工作从凶手精心准备的谋杀看来,凶手是提前在路上蹲点守着李爱国回家的。而案发现场情况判断,凶手只有一个。现在问题是凶凶手怎么会知道李爱国昨晚会晚回家的?

    第三种情况第三种情况,晚上李爱国在一起打牌的朋友中,有人是同伙。第二种情况,凶手有凶手跟踪李爱国,而凶凶手提前埋伏在凤西路上。第三种情况,凶手手刹刹李爱国已经踩点跟踪很多天了。李爱国的行为习惯非常了解,昨天他已事先跟踪过李爱国,知道他在酒店打牌回来可能挺晚,所以事先埋伏在了凤溪路上。现在我们要确定的是,凶手的整个谋杀行动是完完全全他一人一手操办的,还是有另外的帮凶?不管哪种情况,凶手在案发前一定经过了多次的跟踪踩点,县区道路上这么多监控探头,一定会留下痕迹。郭宏恩马上想安排人手去查凶,凶手啊,先放一放,这块的工作量很大,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凶手在凤西路南端和小区中间,而这两端都有监控,整条凤西路完全是个封闭的区域,凶手在犯罪前必定进入了缝隙路,而凶手是不可能从水沟进来的。

    第一,凶手在作案前已经在缝隙路上蹲点守着了,作案前时间尚早,凶手如果从水沟过来,容易引起路过的行人注意。第二,水沟里的水深到膝盖,凶手如果裤子湿了,也会引起死者的警觉。如果躲在某个角落换杆子,这么做太折腾,隐患很大,不符合凶手干净利落的作案手法,那么凶手就必然会被监控探头记录下来,重点查。昨晚六点以后,每个人每辆车凡是进入了缝隙路之后,没有离开下一个探头或者车辆半路吓唬人,就表明此人滞留在凤溪路上,那么他就是凶手。此话一出,会议室

    里瞬时群情激愤,高栋果然是经验丰富的刑侦专家,一个车头车尾没有人证物证的事情,那么快就找到了方向。正当大家为有了方向充满信心时,如果接到了个电话,李爱国身上的配枪丢了,大概还有56发子弹也被拿走。最后,高栋下了命令,凶手手里有枪,必须抓紧逮捕。现在一共有五方面的工作要做。第二,陈队,你负责的监控马上按我说的查凤溪路的监控,这是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第二,郭局需要你安排一些人手,查查全县的道路监控,看看案发前一段时间里,李爱国的车子后面是否有可疑的车辆跟踪。第三张一阳,你联系省公安厅物证专家,把案发现场的所有遗留物全部重新鉴定一遍,看看是否能找出某些线索。第四,陈队还是你安排人负责给李爱国昨晚的几个朋友以及他的亲友录详细的口供,罗列出完整的社会关系,并且调查他社会关系中有没有人表现异常的情况。

    第二,郭局还是要麻烦你,现在人手不够,需要从下级的各个辖区派出所里调一些有经验的,细致走访周边,看看当晚有没有人见过异常的人。咱们就从监控、物证、人证、社会关系这几个方面着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早日侦破此案。晚上九点,高栋给徐瑟打了电话,难得见到老同学,再忙也得喝一杯。

    期间难免提起案子的事儿,主要是徐瑟在加州大学的心理学都读到博士了,想请教他凶手是不是一个人。徐策问了高栋一些基本情况,断定凶手是一个人,原因是同伙。犯罪必然有共同的利益诉求,物质是个体间的利益诉求的最好纽带。因为不是为了钱杀人凶手因为案子一同的就是情况。

    作为一桩谋杀案,不是凶杀案,极少出现有共犯的情况。因为每个人内心深处真正信任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即便是两个人同时有死者充满仇恨,他们是不是联合起来共共同犯罪?因为凶手有长期的顾虑,担心凶手有了有一个人,即便是两个人。

    当初这件事儿或许有知情人,但共同犯罪的情况太罕见,尤其考虑到这个案件单纯的仇杀,缺乏物质利益上的共同诉求。

    铁蛋觉得徐策说的没错,做这种大案,而且整个犯罪过程滴水不漏,凶手经过了精密的计划,这种人是不会找同伙的。随后,两人又讨论了凶手是否会继续作案的可能性,但没有定论。两人分开后,徐策心想,为了这个案子,看上去警员全都出动了。这样某些环节比以往更薄弱,这反倒是很好的机会。第二天,徐子拿着一个手机,想起刚刚这手机的主人向他哀求。对于一件恶事,是下达命令的可恶,还是执行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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