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开大要放在最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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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她直想把二郎腿也翘起来,“不过要我这么做,有条件。”

    诺特斯一愣,紧接着露出不善的笑容,“我就说你怎么答应得那么快,原来后面还有东西等着我。”

    “没什么,都是很轻松的条件。”

    “说来听听。”

    “你先从我身上起来。”

    现在已经到了谈条件的环节,双方是平等的地位,再这么以一方压制一方的姿态谈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诺特斯迟疑了一下,用眼神与她对峙片刻,最终还是配合地从床上挪了下去。

    庄森芽起身,悠然坐在床边上,一条胳膊撑着桌角,终于把二郎腿心满意足地翘了起来,一副反客为主的模样。

    虽然她本来就是这个房间的主人,但刚才气势太弱了,现在终于找回了当家的自信。

    “条件有三个。”她举起三根手指。

    “三个?你可真是狮子大张口。”诺特斯往后退了两步,坐在转椅上,把玩着桌面上一根削尖的铅笔,身体正对着她,但只留一个侧脸。

    “第一,你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我是《灵月十四》的作者。”一根手指捏下去。

    诺特斯静静听着。

    “第二,没有我的准许,不可以随便出现在我或者我的家人周围。

    “第三,不可以再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人产生联系,也不能再引发任何骚乱。”

    男人把铅笔在手中转了一圈,笔杆滚落在桌面上,咕噜噜撞到了一旁的三色收纳盒。

    他撑起一只手,用手背拄着自己的脑袋,在庄森芽说完三个条件后回应道:“前两个可以再聊聊,但第三点……”

    “怎么?”

    诺特斯冲她无邪一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你之前,我去搞了个身份。”

    听他说到这的时候,庄森芽已经开始有不好的预感了,果然,男人下一句话坐实了这个预感。

    “现在我是希腊知名乐队的主唱,你去外网音乐软件上搜一搜,应该能搜到我的歌曲。”

    !这人有病!

    去干什么不好,居然当什么歌手,隐姓埋名他是一点也做不到,非要去当那公众人物。

    这不是添乱吗,本来以为对方的存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但他要是再这么闹下去,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早晚有一天,她和他的联系也会暴露的。

    诺特斯但凡有什么罪行??虽然他现在看起来还没犯什么罪,除了偷窃??说不定都会牵扯到她的头上,毕竟他是从她画的漫画里走出来的人,那是她笔下的人物。

    这件事情如果真的不幸传播开来,广为人知,保不准上面会制定什么法律,规定说‘笔下的角色跑到现实中来顶风作乱,作者也必须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

    这叫什么,这叫无妄之灾。

    她承认自己想得有点远,但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你给我老实一点。”庄森芽十分严肃,指着他的鼻子,“封麦,你给我封麦!”

    诺特斯一副难办的表情,“不行啊,乐队已经安排了过一阵子要去巡回演出,钱都花出去了。哦,对了,我们也会来上茂市巡演,我记得在你们学校也有场次,不过那场应该算是公益演出,不收费。”

    居然还要巡演?还在上茂哈里森大学有场次!?

    疯了吧,这人做业务都已经做到别的国家来了?他有那么出名吗?

    而且退一万步讲,这人从头到尾哪里看着像是个主唱?

    头发动不动就像是个鸟窝一样乱糟糟的,肤色看起来就不像是个什么正经人,一身长款外套不离身,虽然款式总是在变;神出鬼没举止怪异,音色时而低沉时而轻佻,说是唱冥曲的还差不多,脾气也让人捉摸不定,全市都找不出第二个和他一样的……

    ……呃,怎么感觉越形容,反而越贴切了?

    他们搞艺术创作的好像的确是这样的。

    因为庄森芽自己也是个染了一头白发的怪人,憋在屋子里赶稿的时候宛如有什么大病,连续几天不晒太阳,出门之后就变成了温暖的丧尸,精神一直在疯和不疯的临界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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