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你跑我追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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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沈墨遥,什么都藏不住,是鬼就更藏不住,生气难过了,阴气冲天,表情跟守了寡似的,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对劲来。

    陈郁书活这么大,只后悔过两件事,其中一件就是为了逗沈墨遥说出这种渣男话。

    不过,沈墨遥阴间的样子,他怎么觉得好可爱。

    ?

    沈墨遥起身离开,看起来落寞得可怜,这回陈郁书抓都抓不着他,沈墨遥一个闪现飘到卧房门口去了,不过扮人扮久,沈墨遥还老老实实拧门把呢,给了陈郁书名叫“改过自新”实为“变本加厉欺负沈墨遥”的机会,沈墨遥惊呼一声,身体失重,竟然被陈郁书扛到肩膀上去。

    鬼生气难过时,体重也会变重,沈墨遥如此纤薄,陈郁书却感觉自己扛了个水泥板。

    陈郁书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步子稳健,三两下走回床边,把沈墨遥摔在床垫中间。

    逮鬼可不容易,陈郁书不会给他反应的时间,把沈墨遥的双手提到头顶上,一把按住。

    经典姿势,百看不腻。

    “惹我一早上还想跑?”

    于是,陈郁书开始霸道上工了。

    沈墨遥没有反抗,锁起的眉心渐渐舒展开来,他意识到陈郁书刚刚是在开玩笑,不过陈郁书性格别扭,道歉的话是说不出口的。

    干脆用体力活跟他道歉,嗯。

    沈墨遥觉得自己逐渐被床垫吃进去,身体越来越轻盈,越来越轻盈……

    鬼生气难过会变重,开心自然就飘飘然啦。

    *

    陈郁书打这以后欺负沈墨遥,再也不拿离开他的话口嗨了。

    *

    飞机一个颠簸,着陆成功,在跑道上缓缓滑行。

    到云城了。

    沈墨遥有点发愁地抬起左手,看着中指上的戒指,以及一只腕表。

    表是陈郁书给他的,绿水鬼,说出来好似烂大街,但是这种烂大街的款,才是保值率高的硬通货。

    陈郁书这么说的:“你最近很缺钱么?”

    “没有啊。”

    “那就是你身边的人很缺钱。”

    还真如陈郁书算的,王三秋要是不缺钱,何至于这么拼命地搞钱,给四个霸总当替身他都干得出来。

    不过这样的替身自然也不是受霸总青睐的对象,王三秋能在自己的工作外快兼四个霸总之间勉强周旋,说明他对老总们根本不是无可或缺的存在。

    王三秋对他们来说不重要,给的小费自然不够理想,老总也不是傻子,他们给钱是要看你价值的。

    恰如陈郁书所说,其实沈墨遥把自己的积蓄全都借给他了,成了光荣的月光族,确实也很缺钱,但沈墨遥不仅没想着发财,他还挺开心的。

    沈墨遥的物欲低,又孑然一身,死都死了,还要什么保命钱?但王三秋是真着急,当时艰难地跟他提了自己的困境,王三秋是想找个人排解负面情绪,谁知道沈墨遥二话不说,把钱全借他了。

    沈墨遥的积蓄是自己攒出来的,意味着没多少,还不够王三秋用钱的零头,不过这样够义气,陈郁书再想给他好处,沈墨遥难免惦记起王三秋,就把手表收下了。

    沈墨遥也懂陈郁书的用意,他戴这样的表,纯属装逼用,根本不是必需品。

    陈郁书拿不用的东西送给他,比给钱让沈墨遥舒服得多,沈墨遥能拿回去让王三秋应个急。

    所以沈墨遥没有拂陈郁书的好意,陈郁书有意维护他的自尊,原来大尾巴狼看起来不好惹,其实很有正义感,会救被捡尸的女孩,沈墨遥朋友落难,他也有意帮一把。

    沈墨遥心里的好感不停飙升,才离开南城不到两小时,他就开始想念跟陈郁书呆在一起的感觉了。

    想不到真同书里写的、片里拍的一模一样,一动心,就会牵肠挂肚,肚子里像养了一窝蝴蝶,分开时,就拍着翅膀拼命想飞到对方那去,可惜蝴蝶没法长途跋涉,这样干大有飞蛾扑火的意味,于是全都死在路上,这牵肠挂肚之感,就愈演愈烈。

    非得见到面了,肚子里养出新的蝴蝶来,这顽疾才能根治。

    没准牵肠挂肚太久,两人见面时,会发现路上铺满了五颜六色的蝴蝶尸体,全是爱情的殉葬者,所以很多感人至深的爱情,往往带着悲剧意味。

    沈墨遥可不想为了美感搞be,况且爱情还有另一种病法,不是相思成疾,而是七年之痒,兴趣一过,两人肚子里的蝴蝶一天比一天少,悸动感直至湮灭,爱情也就算完蛋了。

    沈墨遥不知道他跟陈郁书是什么情况,满共就处了一天一夜,当然,夜里的事可太刺激了。

    早上干的,咳,也不差,又给陈郁书表演咬床单了呢……

    沈墨遥觉得很神奇,他跟陈郁书好像认识很久似的,导致一切都水到渠成,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

    难怪以前海王搭讪时,老用“是不是在哪见过你”,这个句子放现在很土,但就跟水鬼表一样,有其保值的道理,似曾相识之感,正是爱情的开端。

    沈墨遥决定给陈郁书两个月的时间,看肚子里的蝴蝶会怎么变化,要是变少了,说明有缘无分,他立刻不缠他了。

    不过这么一想,怎么感觉肚子里又多了两百只扑腾的蝴蝶。

    陈郁书好看又多金,特别能干(指各种方面),最难能可贵的,生在大富之家,三观却很正,沈墨遥最中意他的皮囊和个性,这样的男人很难再找出第二个。

    虽然但是……

    沈墨遥看了看左手中指上的戒指,陈郁书骨架比他高大得多,他食指戴的戒指,自己得戴到中指才行。

    沈墨遥再尝试一次,皱着脸拼命想把戒指拔下来,还是徒劳。

    这戒指神他妈是一次性的,指戴上一次,就别想拔下来了,陈郁书肯定给它动过手脚。

    好的很,果然又被套路。

    陈郁书哪里都好,就是对他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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