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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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别栀栀每天重复着:在哥哥的陪同下,从家属大院门口开始跑步,跑进小巷子里,然后在那个房间里换件衣服,喝点儿水,就再坐上哥哥自行车的后座,兄妹俩一块儿去医院。

    栀栀的身体实在是太弱了。

    刚一开始跑步,她几乎是刚跑出一百米就喘得不行,嘴里发苦、肺部刺痛,两条腿还像灌了铅似的……跑完以后不管怎么做拉伸,依旧觉得浑身酸痛。

    第二天拖着全身肌肉酸痛的身体继续跑步,那种感觉就更酸爽了。

    第三天、第四天的状态还是很糟糕。

    从第五天开始,情况开始好转,她不需要跑上三五步就停下来快走几步……第七天,可以坚持着跑上一小半的跑程……

    栀栀一方面关注着谭春雨的动静,一方面为自己身体的变化而感到高兴。

    她以前是因为长期服用各种药物导致副作用大,再加上病痛的折磨,只能吃点白粥和无味青菜之类的。但凡食物里带点儿荤腥、或者有香辛料味道重一点的,她就吃不下去,想吐……还因为这样的日子持续太久了,让她对肉类都生出了恐惧之心。

    现在不一样了。

    稍微运动过后她会有强烈的饥饿感,对着白粥青菜她已经没有兴趣了。她会主动想吃肉,想吃高蛋白高糖分的食物。

    不过,过于油腻的肥肉还是吃不下,能吃点儿瘦肉、不带皮的鸡肉什么的。

    每天都运动、还愿意吃东西,别栀栀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变了——虽然还是那么瘦,但她那白皙的面庞上带出少许健康的红晕,眼神更明亮,头发也更柔顺更有光泽了。

    不过,别栀栀的大多数注意力还是放在谭春雨的身上。

    二哥雇的眼线源源不绝地把谭春雨的行踪轨迹全都一五一十地报了过来。

    ——谭春雨每天上午就只是跟踪栀栀。栀栀去那个死胡同里的小平房换衣裳的时候,谭春雨会拐进旁边一条平行的小胡同,然后翻墙趴在人家墙头上盯着。等栀栀换好衣裳从小平房出来,谭春雨就同步从隔壁小胡同走出来,盯着栀栀走远以后,她再跟上去……

    ——谭春雨每天下午会去集市的国营肉摊那儿,挎个篮子卖点儿姜葱蒜什么的,不过这些东西人人家里都有,她基本卖不出去。一直到傍晚集市快散了,她才会捡点儿菜叶什么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雷打不动的会绕一段远路,和一个绰号叫做“跛鼠”的小混混说上几句话才回去……

    别栀栀倒是知道,谭春雨的第一任丈夫就是屠夫。

    所以谭春雨接近那个屠夫的意图很明显了——她根本就不是真的想下乡,这是打算重现前世的剧情呢!

    可是谭春雨接近那个混混“跛鼠”又是几个意思?

    虽然别栀栀不知道前世的谭春雨是怎么“略施小计”,就逼得原身自尽了……但她在这个节骨眼上报名下乡、接近屠夫还天天跑去跟“跛鼠”说话,会不会“跛鼠”就是害死原身的帮凶之一?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5五月30日。

    距离谭春雨下乡的日子只剩下最后一天。

    别栀栀知道,就快来事儿了。

    二哥很紧张,这几天雇了更多的人,把谭春雨和这些天来她与之交好的人全都暗中监视了起来……

    别栀栀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不过,她还是暗中做了准备——随身带了一把螺丝起子。

    而谭春雨心里并不平静。

    虽然她在前世就已经赢过别栀栀一次,这一次旧剧情重演,她固然有把握,但也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不安。

    ——首先这日期就不对,前世的别栀栀死于五月十二日,现在都已经五月底了。

    ——前世是别栀栀总喜欢一个人到这儿来,但现在,她哥哥天天陪着她,从没有一天落下过……所以她还得想个法子把别燕南从别栀栀身边引开。

    ——前世尚末事发时,她早早就向长舌妇孙秀珍造谣别栀栀和“跛鼠”有一腿……所以前世的别栀栀其实也是被孙秀珍散播的流言给逼死的。但今生,孙秀珍现在恨透了谭春雨,根本不愿意见她更加不相信她的话。她也就没办法再制造舆论了。

    ——最让谭春雨不安的是,这一世别栀栀的性格好像跟上一世不太一样了。

    以前的别栀栀,内向、沉默寡言,像个面团,随便被人搓圆搓扁;现在的别栀栀……虽然看起来还是不太爱和外人说话,但谭春雷可以感觉到别栀栀的攻击力。

    所以这一次,她到底能不能成功?

    谭春雨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距离她“下乡”的日子已经没几天了。

    她当然不可能真的下乡。

    但她如果不去知青办报名,谭春雷就会揍她,还扬言说如果她不下乡插队去,他就活活打死她!她父死母改嫁,在这儿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如果被赶出家门的话,就真的要睡大街了。

    再说了,她报名下乡也是为了让迷惑别家人。让他们觉得她已经认命,从而不要再防备她。

    谭春雨也知道,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她决定在——明天,也就是在5月31日这天动手。

    废弃煤仓附近的一所民居里,十几个精壮汉子正聚在灯下开会。

    有人在纸上画出简易的地形图,一边比划一边说道:“……瞧,这儿是个仓库,以前是钢铁厂的煤仓,两年前被弃用……嫌疑人和他的上线约定好,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他俩就在这里……这一排平房最中间的那屋间子里秘密接头……所以这里是我们抓获他和上线的最佳地点!”

    黎恕和战友们坐在一旁,认真地听取领导们轮流讲述案情。

    事情是这样的:

    国安部门发现了一个隐匿在钢铁厂的特务,这个人勾结外国势力,窃取钢铁厂的内部消息再泄露出去。

    目前国安部门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

    他有个上线,藏得比较深,所以国安部门需要将这个特务和他的上线一网打尽。为保证任务万无一失,国安部门特别向军队提出申请协助,让派一支优秀的狙击手队伍过来。

    黎恕和战友们接受了上级指派的任务,提前半个月赶到松市钢铁厂附近的这个废弃煤仓里布控。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整支队伍分散在仓库周围的民居,从没出过门——那个特务大约五十多岁,从小就住在这儿,对这儿十分熟悉。如看到突然有那么多陌生面孔出现,说不定会打草惊蛇。

    黎恕每天都趴在民居的窗口那儿,用瞄准器对准了废弃煤仓门口的那排平房……最中间的那一间。

    ——据说特务和上线每一次都在那个房间里秘密接头。

    而上级给出的指令就是:务必要两人都抓活的!

    不过,黎恕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的童年玩伴别栀栀居然每天都到这儿来?

    是,他十岁前也住在这儿,和别家的老三别燕西同岁,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十岁以后他和母亲搬离了这儿,后来他就每逢寒暑假来别家小住几天。

    家里的大人们都善意的开他和别栀栀的玩笑,说栀栀是他的小媳妇儿。

    在黎恕的记忆中,别栀栀是个漂亮又易碎的瓷娃娃。他就是觉得她太漂亮太瘦太可怜了,被人欺负了也不回嘴的那种……所以他对别栀栀的感情,就像是哥哥对妹妹那样。

    他更喜欢和好朋友别燕西一块儿玩。

    只不过,他已有六七年没有回过松市,也再没见过好友别燕西了。前段时间他收到一封信,听说别燕西住院了,黎恕打算完成任务后,抽空去看看别燕西。

    但他没有想到,他会提前看到别栀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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