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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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出去了,就是毒药,这才让噶戈尔千年来成为一个禁地。

    “恰逢西北两省进献美女,我便吃多了酒,去杀了一个护送官,把那群女人给放了。”傅裴英说道。

    那护送官是西北两省布政使的亲信,想必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这事搁在皇上身上,那就是进献美人,搁在民间,那就是强抢民女,有何区别?

    如今大慕看似繁华盛世,其实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傅裴英突然想到,西北虽民风彪悍,可毕竟是连年大旱,哪里来的能力能进攻到玄都?如过无人之境,就那么直达京城了,说没有幕后之人,想必脑子清醒一点的人都不会相信。

    联想到如今西北再次大旱,比先皇时期更为严重,像是不详的预兆,可皇帝居然只是召见了两个装神弄鬼的仙道做法,在赈灾之事上却是敷衍到了极点。

    另外,如果西北真有倾覆王朝的能力,那皇帝必定会严加防范,西北大营也不至于穷到连将军的衣服都要反复缝补的境地——他看到龚怀若身上的补丁,心中难免同情。

    种种疑点,很难不让人觉得是龙椅上的那人心中有鬼。

    “我了解皇帝,杀了西北的护送官,他必定是要做做表面功夫,削我的职,发配我去哪里反思一下,而最好的地方便就是西北大营。而我于他还有用,想必只需一年左右,他就会将我调回去。”

    言下之意,他费尽心思来到西北,目的只有一个。

    沈忘悦。

    沈忘悦的眼睛红了些,“太后她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不太好了,当年也是由沈夫人吊着的,夫人过世后,已然是大不如前了。想必最近已是风烛残年,要不然,也不会匆匆召见我。”傅裴英道。

    他顿了顿,又说:“太后是把你放在心上的,她不信沈大人会谋逆。”

    沈忘悦吸了吸鼻子,转头对吴果儿道:“果儿,给九爷抓几贴药,让他带走。”

    傅裴英心中一动,“月牙儿……”

    他捏紧了拳头,眉头几乎要拧成一股,“那人的目标不全是我,你自个儿要小心。”

    他知道,沈忘悦在这噶戈尔待了五年,自是有他爬到这个位置的理由的,他已经不是五年前那个天真烂漫的状元郎,也就不需要别人的保护了。

    沈忘悦送他到了界碑附近,穿着件带帽兜的披风。他往日爱穿红,这件却是雪白的,一看样式,似乎是女子的款式,让他看上去很是素净。

    尤其是眼下才着了凉,他的脸看上去没什么血色。一双桃花眼垂着,鸦羽似的睫毛轻微地颤动。

    “那本手记,记得带来。”他轻声说道。

    “自然。”傅裴英道,他的手抬了抬,但最终还是放下去了。

    这晚呼啸的西北风刮得傅裴英青丝偏飞,他抬起头,望见了一轮明月。

    “幼时同窗,现在想想,跟个做梦似的。”

    “那时候你来过几次学堂?”沈忘悦的声音柔地像片羽毛。

    傅裴英笑着道是,“咱们之间,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水火不容的?我分明记得,月牙儿小时还替我被先生打过板子。”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怎么突然被翻出来?要说想和他套近乎,这种手段也忒差了些。

    沈忘悦心中不爽,却的确想起了从前,那时同窗,明明是傅裴英自己不肯做功课,但当时的夫子喜爱搞‘连坐’,他作为同桌,被连累着挨了板子。傅裴英皮糙肉厚,挨了打也能上蹿下跳地去打架,他不行,一手细皮嫩肉,打了就肿了,连笔都握不稳。

    也不知这种事有过多少次,总之是数不过来了。

    难不成,这傅裴英还觉得自己心里乐意替他挨那板子么?

    他想说,从一开始,他俩就水火不容,只是真正撕破脸皮,还得是那次。

    “晨曦山少年宴。”

    傅裴英似乎想起来了,眼睛一亮,说道:“是,那次你又作诗又写文章,我笑你既浮华又狂妄,是个不自量力的绣花枕头,你头一回和我打架,把肩磕破了。”

    他说着就把手放到沈忘悦的肩上。

    沈忘悦神色一冷,抬眸对上他的目光,气氛瞬间便冷了下来,“九爷,难道你觉得,我母亲的手记是你的免死金牌么?”

    气氛瞬间变得压抑起来,他将傅裴英的手拨开,“我还是会杀了你,九爷不若好好想想,该怎么让自己一直拥有利用价值。”

    傅裴英的手僵在半空。

    吴果儿上前,将一摞包好的药递了上来,傅裴英愣了好一会儿才接过。

    “过几日再来吧,噶戈尔之事,任重道远,我不希望你拖着副千疮百孔的身体来坏我的事。”沈忘悦说完,转身要走。

    傅裴英把药往怀里拢了拢,时辰快到了,他感觉到沈夫人的药已经快要失效。这药不同于那委靡之蛇的诅咒,没有两面性,只是当时进噶戈尔时留了个心眼,只多带了一颗进来,要不然现在已经彻底没了。

    他趁着药还没失效,提前踏出了边界线。

    “月牙儿就这么放心地让我走?也不怕我就这么跑了?”傅裴英冲他喊,怎么看怎么像匹桀骜不驯的野狼。

    吴果儿翻了个白眼,有本事站里面说这话啊,真是欠,而且是非常欠,欠揍!

    沈忘悦连头都没回一下,只是抬起手,手心里掉出来一个白瓷骨哨,黑色的绳子挂在手指上,骨哨在半空中摇摇晃晃。

    傅裴英立马朝脖子上摸去,果然空无一物,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惊喜。他大笑着回身朝西北大营的方向走去,一边挥手,一边高声吟唱起来。

    “踏足清风凌云间,满袖山河满袖烟。笔墨书尽仙人宴,壮志幸得时少年!”

    傅裴英的身影融进了夜色。

    沈忘悦却不由地停下了步子,将手里的骨哨攥紧了。

    十年前,晨曦山上举办了一场少年名流的宴席,沈忘悦刚中了解元,意气风发,先是作了首《神仙宴》,其后写了篇锦绣文章,立刻名动京城,皇帝看后,赞他是京城第一才子,风光无限。

    那时站在晨曦山上,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看遍河山,只觉自己才气过人,定是在少年时期就可以轰轰烈烈闯出一片天地来。

    壮志幸得时少年……

    可惜,他不再是少年了。

    只是那半句诗不曾背过一个,大骂诗词庸俗的傅裴英,怎么会……怎么会过了十年,仍记得那随手做的诗呢?

    “晨曦山日出,是京郊最好看的风景,果儿,等我回京,一定带你去看一看。”

    吴果儿莫名其妙地点点头,抬首便见沈忘悦的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来,连带着让他心里也涩地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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