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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野山参之后,乔昭腰包鼓了,笑的眼都看不见了。

    也不敢从系统里拿出来,没地方藏,还怕丢。

    不过他也没忘记要给菜地浇水,承诺了的事,不能不干。

    要不然乔父明天来看到,肯定该说他了。

    自小干惯了地里的活,乔昭熟门熟路的去挑小河里的水,然后一趟一趟的往菜地里运,薄布鞋踩在土疙瘩上,脚很疼,不过看到一片菜地都被浇了,才满足的笑了。

    他一个人自然浇不完整整三亩的菜地,也就把干的要死的都干裂的严重的地给浇了水润一下。

    就这,干完之后,乔昭腰酸背痛的,直起身子锤锤腰,又摇头晃脑的,缓解一下僵硬的脖子。

    然后才溜溜达达的挑起两个空桶准备回家。

    心里美滋滋的,终于可以休息了。

    回到家,用旧土灶烤了几个在山上挖的红薯,也不拘小节,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就开始吃了。

    香甜的烤红薯,空气中都弥漫着甜丝丝的味道,仿佛能填到人的心里去。

    乔昭技术好,并没有把红薯的外皮烤成焦炭似的,那样吃的时候,手上脸上都很脏,黑乎乎的一片。

    红薯放的位置还是有讲究的,不能放的太靠近火,也不能离火太远。

    最后用灰再焖一会儿是最好的。

    吃完红薯,有点烧心,心里热热的,不过在这只有一个人的房子,壮壮胆也好。

    乔昭去打了水洗漱,洗到手的时候发现手上的茧厚厚的,在白白的手上很是显眼,他皮肤白,也嫩,简直不像个乡下小哥儿,可是他就是这样过来的,从小干活。

    不像乔思丽和乔思文兄妹,一个拿笔杆子,一个是小姑娘,在家里都受宠。

    只是他就算再怎么天生丽质,也挡不住岁月的蹉跎,长期干活,指节已经变粗大,手上的茧也去不掉。

    脸上的皮肤更是变得敏感,稍有不慎就会被晒伤,脸通红。

    他唉声叹了口气,给自己加油鼓劲,他已经十八岁了,马上就能离开这个家了,再坚持一段时间就行了。

    然后就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他昨天好像赖上一个人,屠夫王轩,还说要他上自己家提亲,他望向天空,捂了捂脑袋,在心里无声尖叫,啊啊啊!

    有点草率。

    感觉有点对不住那个汉子。

    以王轩的条件,明明可以找更优秀的小哥儿的。

    不过后悔也来不及了,乔昭心想,既然你汉子都敢答应,那我就敢把终生托付给你。

    眼前浮现那个高大汉子的身影,是他欣赏的类型,样貌有男儿气,身板也壮实,一般人不敢惹。

    最重要的是看起来就会听夫郎的话,想必婚后自己能那捏住他,到时候两人一起经营婚姻,日子想必也能过得红红火火。

    躺在床上的时候乔昭还想着这事,打定主意明天跟乔父回去后,要去猪肉铺子一趟,和他谈谈。

    ——

    找不到乔昭的第一天,王轩有点郁闷,难受。

    刚定下的媳妇儿怎么就找不见呢。

    王轩这一整天卖猪都有点神思不属的,差点把刀砍在自己手上,把手给剁了,叫来买肉的阿嬷大娘笑话了好一通。

    等到熬到店铺关门,他急匆匆的就回了家,稍微换身衣服洗把脸,就扇着蒲扇似的大脚一溜烟跑到了隔壁梧桐巷子。

    怕人家注意他,还特意去买了在巷子里流窜的小贩的东西,是一点南瓜发糕,做的粗糙,用糖的量也少,所以不填,也就比馒头软和点,吃个味罢了。

    然后才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起这新搬来的一户是什么人?他还没有见过。

    在这儿一片住的基本上都上他家买过肉,都是熟人,自然愿意解惑。

    还是先把他家的秀才儿子夸了一通,然后才说起乔思丽和乔昭。

    王轩自然是不动声色的往那边引。

    这才知道乔昭昨天应该是一起去村里摘蔬菜了,毕竟他们全家都靠给酒楼供蔬菜为生。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乔父都送完蔬菜回家了,乔昭还没有回来。

    王轩只能再磨蹭了一下,然后才离开了巷子,回到自己家。

    心里捉摸着,小哥儿该不会反悔了吧,他就相中他那漂亮的小模样了,以前可能见过几次都不敢留意看他的样貌,怕他说他流氓。

    这次相处了半天,才觉得是小哥儿比他想象中更好看。

    肤若凝脂,白的透亮,像打了层釉色上去,一笑起来更是惊艳,纤细的腰不及盈盈一握,就算穿着粗布麻衣也挡不住清新脱俗的气质。

    咋说呢,王轩是个有志气的汉子,早在六岁的时候就立下宏图志愿,长大了要找个漂亮的媳妇儿。

    但是谁让他长得比较凶,又在刀尖上舔过血,所以浑身气势惊人,漂亮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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