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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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对官吏的要求很高。除了严惩官吏失职、渎职的行为外,还严禁臣下朋党。这也是朱元璋时期的创新。

    朱元璋建明称帝后,为了巩固帝业,防止臣下朋比结党,内外上下勾结,在我国法制发展史上,明朝首立“奸党”罪。

    对此明朝的处罚也很严重。《大明律?吏律?职制》规定:

    一,“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

    二,“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历事元世祖、元成宗、元武宗、元仁宗四朝,得宠而不揽权、不贪财,敢言直谏,官至左丞相,行大司农,领太医院事,官阶金紫光禄大夫,加开府仪同三司、集贤院大学士。

    除此之外,元朝宦官里高丽人也有不少。因为有不少高丽宦官位居人上的前例,效仿的人自然趋之若鹜。元朝时的高丽人尤其是家贫者,无不希望通过当宦官而“复其家,官其族”。于是,“残忍侥幸之徒,转相慕效,父宫其子,兄宫其弟;又其□□者,小有愤怨,辄自割势。不数十年间,刀锯之辈甚多。”

    《元史》里宦官传里有个叫朴不花的高丽人,他顺帝皇后同乡,净身后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他曾经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朴不花不久后被弹劾,又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虽然不久后被杀,不过他作为高丽宦官,不但得宠于内廷,还能在外朝掀起巨大风浪,在有元一代的高丽宦官中算是首屈一指。

    明人修《元史》,认为“前世宦者之祸常烈矣”元朝的衰亡,也认为“不自阉人出”。后世研究元朝历史,也给予元朝“内无宫闱阉宦之蛊”的评价。】[4]

    【而明……

    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宦官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铁牌于宫门上,明示不许干政的警戒。

    朱棣在位后,从永乐朝始,宦官渐受重用。皇帝亲信的太监经常被派出巡出洋,担任监军。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东厂,由宦官执掌,从事特务活动,诸事直接报告皇帝。

    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令学官教授小太监识字。

    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在东厂外另设西厂,以宦官任提督,加强特务统治。此外,宦官任职机构膨胀,宫廷中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12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4司及兵仗、银作等8局,总称为二十四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宦官人数激增,至明末多达数万之众。

    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代宦官专政先声。

    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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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机会。

    嬴政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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